嘎玛仁波切:每个生命因为不同的业力来到世间,都需要关怀
发布时间:2024-10-15 04:07:50作者:佛缘网
在人生历程中,每个人都无法逃脱这四种情景:从母胎降临到世间的“生”时;从“生”趋向成长的过程中,身体“四大”逐渐衰退的“老”时;遭遇病痛的“病”时;面临死亡的“死”时。生老病死是常人都必须面对的人生阶段,而在每个阶段我们都需要关怀。就一个生命个体的成长来说,从我们作为母体中的胎儿开始,母亲便小心翼翼地呵护;一出生,医护人员即耐心照料;之后更须仰赖父母及他人无数的付出与关爱,才能长大成人。
在此过程中,若别人给予我们的是真挚的爱,则我们的成长可能比较健康;若是我们所得到的关爱并非他人真心的付出,只是虚伪的敷衍,抑或在富裕的环境中享有极大的自主权主导自己的生命,而无人在旁提供正确的指引协助时,我们的成长过程中心灵层面可能会不太健全。
谈及轮回中的众生,每个生命因为不同的业力来到世间,都需要关怀,然而面对随时在改变的事物时,却都会习惯性地执著自我,这种作用会导致我们将一切的爱护、关怀的焦点都先集中在自己身上,之后才会行有余力地扩及他人。这种自我的执著与宠爱,就是佛法里讲的“我执”。因为我们不明白一切包括我们的身体,都是因缘聚合的道理,因此在无明的意识中,错认为一切都真实属于“我”所有。这种定式的思维也是制造轮回中痛苦的根本原因。
起初作为婴儿降生时,父母为我们取名字之后,我们便将这个名字当做是“我”,从而对一切与“我”有关的对境都产生执著,包括自己的肉体、亲人或外在的事物。当别人与我们有所接触时,如果我们认为对方的作为可以带给“我”快乐,就会心生欢喜而贪恋,且会因为不满足而想拥有更多;当我们认为对方的作为将有损于“我”的快乐时,就会产生强烈不满的情绪,这就是嗔恨之心。以此类推,所有的习气和贪嗔痴慢疑的心念都是由“我执”而发,痛苦和烦恼也是因此而产生的。
其实,对自己的爱护与关怀,无所谓对错,因为内心的分别作用,常使得我们对外境产生二元对立的分别,又因为“我执”的作用,自然喜欢能为自己带利益的人和事物,因而厌恶扰动自己利益的人和事物等等。就个人而言,关爱自己是正常现象,但是,若将我们自认为的快乐或幸福强加在别人身上(也许这不是有意识的期待,但潜意识里却希望借此达到自己认定的理想境界),因而引起别人痛苦的感受,那么我们的作为就是错误的。因为每个人出于各自的缘由和需求,对于快乐和幸福的定义也不尽相同。那么我们对自己的关怀,应该是在不伤害他人的情形之下,将快乐、幸福、平安等愿望实现在己身,又能在他人接受的情况下共同分享。
爱与嗔恨,这两者的分别相也很难拿捏。为了表示爱,有时我们会产生强烈的嗔恨,有时我们自认为处处替别人着想,实际上却以肢体动作或语言责骂的方式伤害了对方。尤其是以言语伤人却无所警觉与节制,往往不承认自己有所缺失。西藏有句俗语:“语言虽然不带刀,但可将他人之心碎万段。”伤害他人的事,身体动作能做的有限,用言语却可无限延伸——只要不满意,我们就会用恶毒的言语攻击、挑拨,或说绮语,让别人从快乐落入无明,渐渐远离幸福
。这种爱的方式就是自私。因为我们很少正确地反观自己,让爱或关怀掩饰了自己的私欲,无法优先考虑他人的利益,而让自己所付出的爱或关怀扭曲变形。常有父母认为打骂孩子是为了孩子着想,希望他的学业能更上一层楼,最好是每次考试都能考第一名,能被录取到最优秀的学校。事实是,一个学校或一个班级的第一名只能有一个,大家都希望得第一,不可能都实现。适度关心子女是必须的,而过于执著时,其实真正爱的并不是孩子,而是自己。因为我们希望孩子达到自己所预设的目标,来满足个人的欲望和傲慢心。
同样,对待家人或朋友,我们也常常自认为“我是为你好”,而实则往往是对方的表现必须如自己的意,才会对他好;如果对方的作为不如己意,我们就会产生非常强烈的反感或怨气。这种关怀方式,似乎不是在关怀别人,而是关怀自己。因此,如果没有正确的观念,我们的关怀不但达不到预期,反而会带来伤害。
如果你愿意对别人付出,那必须先清楚自己是真的为对方着想,还是为了自己着想而去关怀别人。当能够正确而清楚地分别这两种心态时,我们可以发觉:往往我们所谓的关怀别人都是以关怀自己为第一目的,别人只是次要的考虑对象,而当我们首要目的达成后才会对别人付出。对于这种关怀心态,我们必须以正知正念好好检视一番,以便能有深入的理解以及正确的作为。
不只是在家人要有这种自我检视的习惯与分辨的能力,出家法师也须如此。法师们常说“我要面对众生,我要利益众生”,这是种很好的利他心态,但若没有清楚检视自己的动机,原本内在利益众生的本初发心,有可能随着外在利他事业的不断向前运作,而被“自我”善巧地蒙蔽转化,变成是为了自己的名利而付出。如此一来,便与世俗法没有任何差别。所以,对别人付出关怀时,不断地检视自己的发心动机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