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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刘元春:佛门当自律 不能为一己之私去做事

发布时间:2024-06-18 04:08:28作者:佛缘网
对话刘元春:佛门当自律 不能为一己之私去做事

编者按:2013年10月25日,佛教频道在第二届中华佛教宗风论坛上专访了上海社会科学院宗教所刘元春教授。

刘元春就当今佛教界出现的一些问题发出呼吁:希望佛门四众弟子自尊自爱,做有诚信的人。

我们常说,人要有人格,才能被人尊重。那么,做为一位住持佛法的信仰者,首先就要有人格,进而才能成就僧格、佛格。我想,人格是基础。中国的传统文化有我们为人处事的坐标,佛教也有我们佛教徒为人行事的坐标。我们不要说大话,而是要先证明你是不是一个正派的人,是不是有道德的人,是不是讲诚信的人,是不是讲尊严的人,自夸不能说明自己人格就高尚,而是要通过你道德的行为来表达。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看到一些人,为了个人的目的,而使自己的行为让人感觉非常地费解,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不能做到自尊、自爱,自尊自爱的基础就是要讲人格讲诚信,若连最起码的诚信都没有,那就难以让人信服。

那么,诚信从佛教的视角怎样理解呢?我想从两个层面讲,一是就个人品格而言,诚信作为普遍的基本的道德基础,就是佛教戒律上所规定的不要说妄语。你为什么说假话呢?你为什么做假事呢?根本就在于你的信念,是高尚的还低劣的,你的行为是利人的还是利己的,如果是后者,就不能说你是有诚信的有品格的。二是从信仰层面上讲,你是真正的有了信仰,为了坚守正信,为了住持正法,去做人去做事,而不是为了暂时的名利诱惑、甚至说是不可告人的蛊惑,去投机去应付,这是最令人不齿的,是诚信缺失的行径。我想,这些应是我们判断一个人一件事是不是诚信的标准,也是高尚与低劣的分界。

我们生活当中看到一些人,一开始很会说,在面子上说了很多好听的,去装饰自己,但最终在他的行为实践乃至信仰实践当中,却背弃自己的诺言。对于这种现象,我们可以翻阅近现代佛教史,从杨仁山、太虚大师,到我们所了解的巨赞法师等等,我们佛教的领袖人物,都曾经口诛笔伐,表示深恶痛绝!

我们佛教界近些年发生的一些现象,社会大众都在关注着。比如,近几个月以来,西安的兴教寺,我称之为 兴教寺事件 ,我从开始到现在一直都在关注,特别是其中有很多匪夷所思的问题。这些年来,我一直在研究当代的中国佛教的商业化问题,兴教寺是在这个商业化背景之下产生的,商业化不细说了,有系列的批评文章。我觉得,人间佛教最终切切不可走向世俗化、庸俗化,主要是因为这 两化 里面隐含的是私利化。参与并推动这种世俗化、庸俗化的相关的各色人等,我大致分类了几种,而其中第一种是借助佛教文化,来盈利,这个人群有社会层面的利益集团,也有教内的某些不明事理之人,相互呼应,造成了目前的困境。这里面的一些人,就是为了个人的名和利,把佛法的尊严、社会的担当,抛却九霄云外了。对此,数千万的网友愤慨不已,不少知情者在这方面都有种种的揭露,我也深切地关注,并且一直想表达自己的看法,趁此机会也表达我的如下观点:

第一,我建议我们住持寺院的僧众,尤其是我们的领袖人物,要出于佛教的正心正信,要出于社会的正心正信,这样的话你就立于不败之地。第二,我也想提醒,某一些人为了利益集团的私利,尤其某些亦商亦官的人士,不能过于短视,这样是不可以的。中华文化的命脉不能被这样糟蹋,中国佛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法脉,是主流之一,我们切切不能认为它是我们商业化的奴隶,你可吆呵你可以奴役,这样我们将对中华文化犯下,如果不能说是滔天罪行,至少也是一种极端错误。第三,我们希望、期待、祈愿,住持正法者一定要立于人间佛教发展的未来,立于我们中华文化法脉的继承,立于中华文化精神的彰扬,立于现实社会责任的担当,我们切切不能为了眼前的个人利益,或者说过于短视过于钻营的一些做法;我们一定要考虑考虑,每一个住持佛法的寺院,特别是寺院的某些领袖人物,一定要顾及到四众弟子,他们有什么想法,有什么需要,进而再顾及到我们社会有良知有良心有担当的普罗大众,他们有什么期待,有什么渴望,有什么祈求;同时,我们也要把眼光再放远一点,中华民族的未来,中国未来的发展,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我们应当做些什么?我们如果这样的志存高远,那么,我们决不会根据个人的一己之私、一己之利,而做出一些让大家寒心、让大家失望、让大家愤怒的一些举动来!

作为一个有信仰背景的研究者来讲,这是我真心实意的呼吁。最后,我很期待普通的信仰者,以及普通的社会大众,我们都应当心存良善,勇于担当,积极参与有关促进中国文化健康发展的好事,我们为此要采取一些负责任的理性的实实在在的举动,让我们的社会人群,感觉到满意,感觉到放心,感觉到希望。这样,我们通过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维护与尊重,来推动我们中国梦的实现。这是我们每一个国家公民,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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