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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婴灵

发布时间:2023-02-05 18:18:21作者:佛缘网

  略谈婴灵

  一九八八年四月十二日,台湾的中国时报第十一版有一则新闻,标题为「供养婴灵‧刊登巨幅广告」,「大肆渲染‧似涉迷信敛财」,其报导说:

  【乌日讯】自从供养所谓「婴灵」的巨幅广告在报章上刊出后,引起不少人的议论,有赞成也有反对的意见,惟大多数的人都认为,该广告不宜太渲染且要求供养人按堕胎数缴款,而令人觉得有迷信及敛财的味道。

  近几个月来,有一家精舍连续在各报章杂志中,大幅刊出所谓供养婴灵的广告,结果引起不少人的议论,而不少曾经打过胎的人,更是从此心中有了疙瘩。

  在访问这些不愿刊出姓名的人时,认为有无「婴灵」存在的人士,各居其半,然而他们几乎一致认为,这家精舍实在不宜将未经科学证明的婴灵做祟的情形大肆渲染,而让人觉得有误导民众迷信之嫌,此外广告中也要求曾打过胎的民众,按堕胎次数缴款以代为供养,也令人觉得有敛财的味道。

  有一些宗教机构,认为一旦父精母卵受精之后,便有所谓的灵灌注进去,而一旦经母体在其未出生之前,便将它打掉,使得这个无形的灵无法超脱,一旦造成这个事实的当事人难免心中有结,且有诚心加以补救,则这些宗教机构可为当事人对所谓婴灵加以供养,但通常他们并不硬性要求供养人缴钱供养,而只凭供养人随意添点香花素果的费用。

  但为了避免心中有这种疙瘩的产生,也有人认为,最好男女之间能再从道德的观点上重新予以认知,切莫只图一时之快,而造成日后心中有结,也就是说最好避免婚前的性行为。而已婚的男女为了不要日后打胎伤害母体,也一样应该讲求避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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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看完以上报导,关于婴灵之事,过去在报章甚少看到,大概在数年前,由日本人所提倡,风行一时,也在社会上遭受到极大的抨击;如今很多地方都在流行,但对此事,多有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者。

  宇宙间之所谓六道众生者,乃天道、人道、修罗道,是三善道;畜生道、鬼神道、地狱道,是三恶道,共为六道,在此六道众生之中,此道死亡而尚未到彼道投生之前,谓之「中阴身」,一般超度,多在死后中阴身七七四十九天之内,为最有效;过此期间,乃又随业转生。

  而婴灵虽是人类,但尚未完全具备人身,而又未出母体,既已死亡,其遭堕胎者,已属杀报,原本已有其遭杀报之罪业,因其婴灵非常危弱,毫无能力寻求生缘,很自然即随业堕落于灰河地狱、血盆地狱之中,似蝌蚪状之不完全形体,在彼地狱浮沈,累劫尚不能经过奈何之处,惟待佛陀出世,大地震动,众生万业消除,婴灵方能得救转生,否则用一般超度之法,是徒劳无益。

  但若其父母,信奉佛教之后,设置婴灵牌位,以表愧疚歉意,并且自此发至诚忏悔之心,断除贪瞋痴,勤修身口意三业清净,使自己的罪业藉此消除,而共净世间,促进人间净土,使善增上,功德所感,一切众生皆可得救。

  若婴灵之父母者,不知如何修行,认为花钱消灾,叫人设牌位,自己求安心,这种行为其实于事无补。有修有证之高僧大德,尚不敢轻易接受为人度地狱中之婴灵苦报,何况一般凡夫俗子,妄设坛场,刊登广告招揽,此不合情理之事,难怪世人多有反对者。

  所以我认为,想度婴灵,倒不如先度自己学佛修行,三业清净,必蒙佛光加被,将来婴灵必可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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