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显法师:梵网经菩萨戒四十八轻戒,第二十六独受利养戒
发布时间:2024-03-27 04:09:00作者:佛缘网
《梵网经》第二十六、独受利养戒
「若佛子。先在僧坊中住。后见客菩萨比丘来入僧坊舍宅。城邑。若国王宅舍中。乃至夏坐安居处。及大会中。先住僧应迎来送去。饮食供养。房舍,卧具。绳床。木床。事事给与。若无物。应卖自身及男女身。应割自身肉卖。供给所须悉以与之。若有檀越来请众僧。
客僧有利养分。僧坊主应次第差客僧受请。而先住僧独受请。而不差客僧者。僧坊主得无量罪。畜生无异。非沙门。非释种姓。犯轻垢罪。」这是讲「独受利养戒」,「若佛子。先在僧坊中住。」「僧坊」就是出家人住的地方,指先入住在道场里面的这些出家人,「后见客菩萨比丘来入僧坊舍宅。」有后来挂单的,这僧坊舍宅可能是在城邑或是国王的皇宫当中,有一些皇家寺院在国王舍宅中,「乃至」或是「夏坐安居处及大会中」,结夏打坐安居的地方。先入住的人应该迎来送去,要好好的为这些后来的人安排,离开时也要送他一程,免得他迷路。乃至饮食、供养,房舍、卧具、绳床。
「绳床」是以前有些人是练不倒单的,是挂在绳子上睡觉的,所以有绳床;「木床」,就是一般的床……,事事给与。如果你没有,或是你没有钱,你甚至可以做到「割自身肉卖」,「男女身」是指受菩萨戒的你,你是在家男居士,或是女居士,你可以自卖身,乃至割肉去卖,供给所须悉以与之,不过现在应该不用做到割肉,因为也没有人敢吃。
「若檀越来请众僧。客僧有利养分。」如果在家人到道场,说要供养出家人,「客僧」是指外来挂单的,他也应当一起受供养,有他一份利养。「僧坊主」就是前面讲的,负责这方面执事的人,「僧坊主应次第差客僧受请」,为什么讲「次第」?就是要按出家的僧腊受请,「先住僧者独受请」,「先」就是之前来住的,或是你自己的徒弟才有供养,而其他的外来客僧却没有,这是不对的,「而不差客僧者,僧坊主得无量罪」,现在有一些道场,搞得像子孙庙,只有他的徒弟才有受供,其他来挂单的人却没有受供,这是不对的。
你们去别人的道场,你要供养就是整个僧团都要供养,你不能只想供养哪一位法师或是哪一位法师他的徒弟,这是不可以的,如果有这种状况发生,那这执事的僧坊主得无量罪,佛说他是畜生无异,也就是说他一定会堕畜生道,佛说这个人「非沙门」,这种人不是出家人、不是修道人,不是我释迦牟尼佛的弟子,所以叫「非释种性」。这人犯了轻垢罪,也就是菩萨恶作罪。
所以这一点大家要懂得,尤其出家人要特别要注意,在家人也一样,如果你担任这道场的执事,这东西是要送出去给大众的,每一个人都要有,那你取出来供众时,就必须每一个人都要有,不可以因为我跟谁比较好,我只给他或多给他,这样不行,不然你也是得无量罪,跟畜生无异。若是出家人如此,都会堕畜生,在家人大概是直接下地狱去了。
~~出处节录:《梵网经菩萨戒正说》一书,悟显法师讲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