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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经中讲述“放生”的含义

发布时间:2024-05-29 04:08:46作者:佛缘网

  “放生”典出于大乘佛经,盛行于中国内地,西藏亦然,也流传于日本和邻近的韩国与越南等地。放生的活动是基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以及轮回生死的因果观念。所谓“吃它半斤,还它八两”;如果能够既戒杀又放生,当然功德倍增,此等感应灵验的事例。史不绝书。

  放生的根据,最为佛教徒所熟悉的,有两部经。一是《梵网菩萨戒经》,其中提到:“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是故六道众生皆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风,是我本体,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若世人见杀畜牲时,应方便救护解其苦难,常教化讲说菩萨戒,救度众生。”

  《梵网戒经》是放生的理论依据,《金光明经》则是开设放生池的依据,其他大乘经如《六度集经》卷三,有赎鳖的放生记载,而另外玄奘三藏《大唐西域记》卷九,也讲到雁塔的故事。如传说在中印度摩揭陀国有一个小乘的寺院,住著若干小乘比丘,他们本来不禁三种净肉;所谓三种净肉,是指不见为己杀、不闻为己杀、不疑为己杀的肉类。有一天,一位比丘没有得到肉,正好有一群雁从天空飞过,他就向雁群祷告说:“今日有僧缺供,大菩萨你应该知道时间了。”雁群应声自动堕地而死。比丘本来不信大乘,不相信雁是菩萨,所以用戏言来调侃大乘,想不到那一群雁就是菩萨显现而来感化他们的。小乘比丘惭愧不已,互相传告:“这是菩萨,何人敢吃?从今以后,应依大乘,不再食三种净肉。

”并且建塔营葬雁体。

  而历代为了表示推行仁政,年有数日也定期禁屠;而从上至下,或者为了祈雨禳灾,也都有放生禁屠之举。如梁武帝就曾下诏禁止屠杀生命以祭祀宗庙;梁代慧集比丘,自燃两臂游历诸州,以乞化所得赎生放生;隋天台智凯大师发起开筑放生池,为被放的鱼类讲《金光明经》和《法华经》,又购买各类粮食饲予鱼鳖;陈宣帝时,敕国子祭酒徐孝克撰写《天台山修禅寺智凯禅师放生碑文》,这是有放生池及放生会记载的开始。此后由唐至宋及明,无不盛行放生。如唐肃宗时,刺史颜真卿撰有,天下放生池碑铭并序》。宋朝的遵式及知礼两位大师,也极力提倡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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