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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应篇新证 第六章 诸恶 87

发布时间:2024-08-12 04:05:17作者:佛缘网
太上感应篇新证 第六章 诸恶 87

正文:妄逐(161)朋党(162)
译文;有的人拉帮结派,形成势力,进行非法活动。
分析
朋党之争自古有之,现在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有的以地区划分,有的以同学、战友、知青来划分。有的当官者以对自己亲疏来划分,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居下位者,以人身依附为代价,追逐手把持权力者,借此沽名射利,对上献媚,对下欺凌。有的官高位重,对自己线上的人百般护佑,即使犯罪,有他袒护也无法查处。生活中,人们也乐得趋炎附势,非法事干得多了,就想找一个保护伞,我为你送钱,做事情,你保护我不受查处,平安无事。彼此互惠互利,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为此,每当有官员被查处的时候,定会拔出萝卜带出泥,牵连出大批官员、司机、秘书和老板等。现实中,如同一辄的例子,一而再地出现,追逐朋党者不能不戒除,牵连进去,不知何时就会出现无妄之灾。
事例一
朋党之争在文化大革命中最为明显,当年在黑龙江省的农村,当时农村的建制不叫村,叫大队。某大队十几个农民成立了红旗造反团,接着另十几个农民成立红旗尖刀造反团,于是造反团纷纷成立,共成立了八个。他们成立造反团后先革“走资派”的命。所谓“走资派”就是当时的领导干部。农村也就是大队长,或者支部书记,小队长等人。于是支部书记、大队长靠边站了,他们要天天挨批斗。这时另一些造反团认为支部书记是革命的,所以保护他。后来,那些人又被打成保皇派,也拉出来批斗。今天这股势力强,就在台上,明天另一股势力强,又把那一股势力打下去,真是乱轰轰,你方唱罢我登场。当时全国都这样,乱成一团。
事例二
东北某市的组织部长来自外市,为了强化自己的势力,组建个人势力范围,他开始卖官,看单位权力大小定价,几万、几十万、几百万不等,最高的三百万元。此风一出,就有贪图官位者上门送钱,甚至还有个民营老板花钱买了副县实职,到某县去当副县长,组织部长把这一举动叫做招贤。几年间,他在干部任用上说一不二,不给钱者,再有能力也不会使用。同时,他花钱为自己铺路,顺利当上市委副书记。两年后赶上换届,他到处活动想提为正市级,结果经济案发,引出他卖官的事情来被捕入狱。全市有130名干部买官,全都受到牵连,他本人被判长刑,其他买官者全都前程暗淡,有的被追究法律责任。
再析
社会上的黑恶势力也可以算是妄逐朋党的另一种形式,他们倚强欺弱,或欺行霸市,或强抢民财,或左右官司,当他们的恶行累积多了的时候,定会败露,在人间受到法律的审判。在这种时候,被牵进去的打手等小喽罗往往会送上一命,有时会有数十人被判刑,在现实中这种事情屡见不鲜。
事例三
湖南涟源市人民法院某年3月26日对涟源“4·20”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专案中刘新景等11人黑恶势力案、刘鹰等11人黑恶势力案、黄卫华等24人黑恶势力案3个团伙犯罪案件共46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
“4·20”专案中,刘新杰、颜志兵为首的90多人团伙,涉案犯罪事实140余起。去年6月2日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已经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贩卖毒品、聚众淫乱等15项罪名提起公诉。
“4·20”专案目前已被分成6个案件,此次宣判的3案系涟源“4·20”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专案中的一部分,经过法庭审理,法院认为这3个子案因为组织不严密,纪律松弛,没有一定经济实力。他们没有形成一个较稳定的犯罪组织,实施犯罪不是以什么组织名义,而是临时结伙,犯罪所得财物基本上是私分或瓜分,没有进行经济积累。这些团伙犯罪有相当的危险性,没有国家工作人员的参与和保护,其势力谈不上与国家公权力相抗衡,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典型的社会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被告人刘新景等11人黑恶势力团伙犯有绑架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盗窃罪、非法买卖持有枪支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9项。涟源市人民法院以上述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新景有期徒刑13年6个月。被告人黄卫华等24人黑恶势力团伙犯有寻衅滋事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窝藏罪、敲诈勒索罪等7项。涟源市人民法院以上述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黄卫华刑期5年6个月。被告人刘鹰等11人黑恶势力团伙犯有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3项。涟源市人民法院以上述罪依次判处被告人刘鹰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
正文:用妻妾语,违父母训
译文:有的人对妻子的话言听计从,却违背父母的教诲。
分析
“枕头风”硬,这是现代人形容怕老婆,听老婆话的男人的专用语。不应否认,社会上我们有许多女人是贤内助。她们在现代社会中与男人一样受到文化和道德教育,她们知书达礼,明辨是非,宽容大度。为了家庭和谐,付出青春和体力,为了支撑家庭做出了牺牲,对她们的善言善行和正确的建议和行为,丈夫也应当听从。有的女人面对贪污公款,包养女人的丈夫,百般劝解,愿他迷途知返。有的女有在丈夫重病在身的时候,挑起养家侍候病的两个重担。女人中不乏贤达之人,善良之人。
事例一
辽宁葫芦岛市连山区高桥镇高城子村有一户姓孙的人家,七口人四辈,他们一家十分和睦,却很少有人知道他们他们七口人是五个姓氏,原来他们是重组的家庭。13年前,孙庆军的前妻因病去世了,没了媳妇,奶奶吃不下饭,父母唉声叹气,4岁的儿了整天无精打彩。孙庆军白天去田里干活,晚上要安慰孩子,照顾老人,加上给妻子治病借了不少外债,他的日子真不知怎么过。这时有人给他介绍了打工的宋晓玲,宋晓玲也是苦命人,婚后生有一女,因为感情不和夫妻离异,女儿被男方留下,他只身一人来到葫芦岛打工。经过了解,他们组成了家庭。家中有了媳妇,也有了生气,宋晓玲不但孝顺奶奶、公婆,包揽了一大家人的家务,还抽出空来帮丈夫种地。孙庆军的儿子开始成天跟奶奶在一起,一次孩子病了,宋晓玲背他看病,给他做喜欢吃的饭菜,慢慢地孩子把她当成了亲生母亲。宋晓玲的慈善感动了全家人,长辈人也把宋晓玲当做自己的亲女儿,亲孙女看待。1998年的一天,一个老乡告诉宋晓玲,她以前的婆婆带着她的女儿来找她了。宋晓玲听说后找到女儿的住处,母女见面抱头痛哭。女儿告诉她,家乡发大水,粮食和箱柜等物都冲走了。爷爷和爸爸都因病相继去世,奶奶年迈,借了几块钱做路费,带她来投奔母亲。这时,宋晓玲犯难了,当初结婚时自己跟孙庆军说女儿归了前夫,没有累赘。现在女儿无处投奔,来到自己这里,这一家人能不能接受呢?宋晓玲回到家象病了一样无精打彩,丈夫问她有什么事,她张了张嘴,又无法说出。丈夫知道她有事,就一问再问,终于宋晓玲说出女儿的事情。孙庆军埋怨她说,你能把我儿子当成自己的儿子,我就不能把你女儿当成自己女儿吗?公婆知道了也催她快把孩子接来,他们不等宋晓玲动身,就自己去把孩子领了回来。从此,这一家七口人就生活在一起。两个孩子一会就熟悉了,他们一起上学,一起回家,相处的十分融洽。在学校没有人知道女儿小雨不是孙家人。孙庆军买了一套烫房子的设备,有父亲当帮手,生意很兴旺。宋晓玲种地,她还搞起了三亩葡萄园,每年都收入可观,92岁的奶奶天天脸上挂着笑,她说自己还要多活几年。
事例二
做家务、照顾公公这两件事已经成为刘波这半年来生活的全部。6年前,婆婆去世后,她就承担起照顾公公的任务,去年公公卧床不起,她开始专职护理,她的公公是她丈夫的继父!有这样的儿媳真难得。邻居李英感慨地说。当年49岁的刘波在2002年下岗,丈夫每个月只有工资800元,一家人要靠这些钱生活,刘波可以把公公推给其他兄妹,自己出去打工。但刘波说,我小的时候,我的爷爷是我父亲的继父,可是我的母亲对爷爷非常好,一直把他养老送终,翁媳没有红过脸。自己只是学习母亲孝敬老人。2000年,刘波的婆婆去世了,那时85岁的公公时常一个人流泪,他担心小两口不养自己,把自己推出去。这种情绪被刘波猜到后,心中非常不好受,她对公公说,婆婆走了,还有我们,我只要能吃干饭,不给你喝粥,父亲放心好了。2005年,90多岁的公公因为脑血栓住进了医院,从此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刘波在公公病重时,每天只能睡两个小时觉。一天,公公见她睡着了,不忍心叫他,自己起床上卫生间。刘波听到动静马上起来,她哭着跟公公说,你行动不便,摔着怎么办,以后不要这样。刘波就是这样,用实际行动推翻了久病床前无孝子的论断,她几年如一日地侍候老人,记者去采访,老人红着眼睛对记者说,她给了我6年生命!
事例三
钟桂云,1966年出生在建昌县素珠营子乡。不幸的是她一出生就患上了小儿麻痹,到了会走路的年龄,只能一瘸一拐地走路。见女儿这样,父母流泪跟她说,咱们身残志不能残,你比别人还强很多,要为社会干点啥。钟桂云没有条件读书,她就努力学会了正常女人会做的家务,只是她用的时间和体力都是正常人的几倍。1986年,钟桂云与邻乡的青年张华喜结良缘。张华的母亲是聋哑人,父亲有高血压,他们丧失了劳动能力。过门后,钟桂云就拿起了全家的家务,她用一只手拄着右腿,另一只手不停地干着活,这让丈夫十分心痛。他们的孩子出世了,这给钟桂云带来更多的生活压力,但是她还是一如既往地照顾公婆,邻居对她说,过得去就行了,你干得也太吃力了,没有人说你不好。钟桂云说人都有那一天,公公婆婆也是自己的父母,我们做晚辈的就是要照顾她他们。就这样,二十多年过去了,钟桂云身体残疾,心灵却没有残疾,公婆都活到了86岁,每次吃饭都要钟桂云喂他们,钟桂云也总是把好吃的留给老人和孩子,而自己只吃简单的饭菜。每天看着年龄已经不小的儿媳吃力地侍候自己,公婆心疼不已。他们时常感动地对别人说,我们的儿媳没说的,天下难找。村民们说,钟桂云用孝心延续了公婆的生命,没有她的侍候,他们恐怕早就不在世了。
再析
当然也有一些“贪内助”。马德卖官,是因为马德养了女人,他的妻子田雅芝心中不平衡,于是牵线搭桥,丈夫安排官职,她收钱。马向东走向断头台,是因为他的妻子“爱”他。他妻子认为,男人不色就是赌,于是引诱马向东去赌博。马向东果然不养女人,专心用公款赌博,最后赌上了生命。这两个人的父母,从小都教育自己的孩子为人民做好事,他们却听妻子的话,走上了绝路。
事例四
1997年时任黑龙江交警总队车管处副处长的韩健酒后回到家,见儿子一个人可怜地缩在沙发上,晚上九点多了还没有吃饭,就给妻子打电话。妻子是交通厅财务处处长,回来后说,咱们不是早就说好了,谁对家庭贡献小,谁就把主要精力放在家里吗?你的收入没有我高,应该你照顾儿子才对呀!韩健一年收入十万元左右,但妻子一年就是二十多万,他只好做家务。为了当家,韩健花钱跟领导搞好关系,一年后,他当上了车管处处长,收入赶上了妻子。
1999年,某市公安局领导李某到省里找韩健办事,花七千多元请他吃饭,饭后又花几千元请他洗牛奶浴,还请他玩高尔夫球,这让他有了自卑感。想到对方是一方“地主”,级别跟自己差不多,却如此不同,他就想去当一方“地主”。经过多次活动,没有效果。这时刚刚升任省委副书记韩桂芝来找他们办事,他们办完事后,不但没有收礼,还带上了二万美元的厚礼去感谢韩桂芝。他们跟韩桂芝汇报事情经过后,见她很满意,就以韩健姓韩为由认了她做干妈。从此,他们每逢年节必去拜访,每次都送钱送物。时间一长,韩桂芝有些不过意,问他们有什么事要办,他们才说出来要让韩健下去锻炼锻炼。这对韩桂芝来说小事一件,一个电话,韩健就到黑龙江牡丹江市任公安局长了。
当局长跟在省里就是不一样,韩健开始受贿、贪污。见丈夫的收入超过了自己,卢晓萍也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她感到在这个岗位上实在没有太多钱可以捞,就通过干妈的运作,到海事局当党委书记,她每年都可以弄个上百万元。这样他们夫妻双双“比翼齐贪”,家中存款数额像发高烧一样往上蹿,很快就达到了八位数。就这样他们比赛着贪污受贿,看谁的收入多。2004年就在他们想进一步提拔升官的时候,韩健被“双规”了,不久,卢晓萍也被“双规”。据检察机关查证,他们的共同财产,除合法收入及非法支出外,合计人民币2150万元,远远超过正常收入,不能说明其来源。另有人民币434万余元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款,也属非法所得。最后夫妻双双判刑。卢晓萍因为有立功表现,判刑八年,韩健判无期徒刑。
再析
生活中也确实有许多“不孝的内助”。他们刚成家立业,就忘了年老体衰的父母,只想自己享受,于是有啃老的事情发生。有的人离间骨肉,后母虐待前方子女,有的人嫌父母文化低,观念落后,没有收入,嫌弃老人,不养老人,种种恶行,是为大不孝的行为。有的女人甚至为了钱财逼着丈夫铤而走险,好好的家庭家破人亡。
事例五
198年,26岁的吴道接父亲的班从山东来到哈尔滨,成为副食品公司的一名工人。两年后他成了家,并且很快有了女儿吴敏。吴道每月工资30多元,住在公司狭小潮湿的筒子楼里,妻子赵湘萍不断抱怨丈夫无能,后来索性带着女儿住回了娘家,1994年两人离婚。吴道去看女儿,被赵数落一番,并将他送的水果扔出来。1995年吴道经人介绍跟李涛结婚,为了生活,他们开了一个小超市,每天最少开16个小时,两年后儿子出生,为了多赚钱,他们开始蒸包子,做熟食,看着收入越来越多,他的心中也有了安慰。因为生意不断扩大,吴道花20万元买了门市,把家和店都搬了进去,到2003年他发现自己除了买了两处楼房外,还有40万元的存款。然而,2004年赵湘萍突然找来,要求前夫增加女儿的抚养费,从50元增加到200元。吴道被前妻伤过心,他只能偷偷地看女儿,和女儿没有任何沟通交流。一次,女儿过生日,他去看女儿,女儿竟然称他为叔叔。他告诉女儿自己是爸爸。女儿竟然说,不对,妈妈说爸爸在我很小的时候生病死了。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看过女儿。现在面对前妻提出的要求,他的妻子李涛说,现在读初中,将来读大学,会没完没了,你不能答应那个女人。于是吴道不同意。赵湘萍将吴道告上了法庭,吴道与李涛商量,把家产全都写在李涛名下,然后假离婚,这样吴道就成了穷光蛋。2004年法院判决下来,支持赵的诉讼请求。赵找到吴道,吴道说我已经离婚,家产都给了李涛,我现在没有钱,只能一个月给你50元。赵与他吵了起来。每次赵走后,李涛还要跟他吵架。他看到报上有假离婚最后弄假成真的事实,看看李涛对自己没有以前体贴,想想害怕,他想先解决赵来闹的事情,然后快点复婚。等赵再来要钱时,他给了赵400元钱,说这是两个月的生活费,以后我会按月给,你不要来闹了,也不要对李涛说。不久,就有人将此事告诉了李涛,李涛又与他吵了起来。2006年2月,因为血栓行动不便,李涛的母亲来到他们家,想到李涛的三个哥哥不尽义务,吴道说了几句,本来心就不顺的李涛就大骂他,并说我们已经离婚了,你给我走,把吴道赶了出去。吴道到店里住了一宿,第二天李涛来了又赶他走,说这个店也是自己的,吴道只好到一个小旅店住了一宿。第二天,吴道回家说,我们以后别吵了,找时间把复婚手续办了吧。让吴道没有想到的是,李涛态度坚决地说,你在那个女人那里享受完了,还想和我复婚,一点门都没有,你给我走!两个人互相叫骂。争执中李涛打110叫来警察,拿出离婚证书,声称吴道骚扰,要求警察将他强行带走。民警做了笔录后,对吴道提出警告,要求他立即离开。吴道有口难辩,只得黯然离开,他漫无边际地在大街上走,看到别人家家喜庆,心里万分凄凉,觉得自己被骗了,到头来净身出户。他想杀死李涛,想到儿子没有母亲,无人照顾。想自杀,妻子会再嫁,继父对儿子肯定不好。最后,他作出了伤天害理的决定,自己和儿子一起死。当晚17时,他回到家,叫儿子打开门,儿子还劝他不要着急,等妈妈不生气了就能回家了。吴道说抱儿子看烟花,把儿子从阳台摔了下去。儿子死后引起邻居的注意,看到吴道要跳楼,都劝他不要跳。这时吴道生起了求生欲望,跳进六楼的阳台,被公安人员抓获。事后李涛哭着后悔说,每个月200元并不多,也不是给不起,我为什么不给他们?现在丈夫和儿子一起死了,自己留钱干什么!
事例六
2004年1月16日早晨7时许,深圳宝安区龙华街道办金碧世家小区突发惨剧:5栋一女子和其两个儿子先后从五楼坠下,妇女不幸身亡。此离奇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自称目击者的居民称,事发时,看到该女子先把一个小孩抛下,而后抱着另一个小孩纵身跳下。警方随后在其家中发现一份遗书,且屋内煤气已全部打开。
死者是陈某,她的丈夫是魏某。魏某是富士康集团的员工,陈某无业在家带两个儿子。因魏某多次向陈某提出离婚要求,陈某因爱生恨有了报复之心,决定雇佣杀手刺瞎丈夫一只眼睛。陈某出资8000元,彭某、朱某等人答应“教训”魏某。

2003年11月14日零时许,陈某将住宅楼大门密码告诉杀手,并将杀手带入家中隐藏在一间房中,陈某为制造抢劫假象,要求杀手“教训”丈夫后再刺伤她自己。11月14日凌晨1时许,魏某熟睡后,杀手将魏某刺成重伤,并抢走了魏某身上的1000元现金。
案发后,魏某伤重被送往医院抢救。龙城派出所迅速到场调查,但是,民警发现案件离奇,魏某家中门窗没有撬动痕迹,家中也未被翻动,周围居民亦未听到动静。但是,魏某的妻子陈某反映门是其锁的,伤害丈夫的歹徒抢走1000元现金,未损失其他财物。警方在调查中还发现,魏某和陈某夫妻关系紧张,多次争吵,魏曾提出离婚,但陈某不同意,为此,民警认为此案雇凶伤害可能性较大,遂将陈某列为重要嫌疑对象。被警方调查,陈某感到不安,她打开煤气自杀未果,便将两个孩子推下楼,自己跳楼自杀。2004年1月,龙城派出所行动二组根椐事前的准确摸查,在南山区一出租屋内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彭某(男,33岁,四川福安人)、朱某(男,23岁,江苏泰兴人) 等3人。经审查,两杀手交待了陈某出资雇他们伤人的事实。
事例七
据媒体报道:其实做乞丐也是无奈,我认为有的乞丐是这样的。近日一个有父亲,有母亲却做了7年乞丐的青年进入我的视野。
他已经22岁了。却在某市场附近大街上,背着书包,穿着学生服,在那里用粉笔写着自己的“悲惨的经历,”以失学少年的身份在乞讨。
他的粉笔字写得工整美观,周围有着很多人在观看,都赞叹这孩子能写有手好字。一位女士说,我在岛里曾见过这孩子,这一说,我也想起来,似曾在哪里见过这个孩子在乞讨。
经过人们再三盘问,孩子收起东西走了,在我的一再要求下,他说了实话。他说,他根本不是学生,已经22岁了,只是个子长得小,所以看起来还像个学生。他向我讲了他的故事。
他叫李遗(化名),三岁时父母离异,母亲改嫁,父亲另娶,他一直跟奶奶生活。12岁时被父亲接到城里读书,父亲和继母又有了一儿一女。从一开始,继母就对他百般不好,甚至父亲给他的买上学用品的钱,也被搜走。在继母的威严下父亲不敢再给他钱,他只好自己捡废品卖,赚一些钱上学。一次他终于自己积攒到20多元钱,没有舍得花,藏在鞋子里,但是还是被继母发现了,以他没有必要拿这么多钱为理由,把钱搜走了。于是几次三番地出现这种情况,他把钱藏到哪里,都能被继母发现,最终他因为没有钱不能再读书,继母就让他辍学了。头两年,他在家帮家里干点活,这时奶奶年纪大了,也来到父亲家,他看不惯继母对奶奶不好,时常发表意见。于是父亲、继母经常打他,用榔头、用拖布把打。他实在呆不下去了,他认为这里不是他的家,最后只好离开这里,过上了乞丐生活。他说,现在也很想出去打工,但是自己的身份证丢失了,户口本在家里,回去拿户口办身份证父亲不给。没有身份证,因为自己长得个子小,人们以为我是童工,不要我,也打不了工。
李遗已经过了7年流浪的生活,他的父亲、母亲没有一个找过他,他只能冒充贫困山区学生,用人们的同情心要点钱。黑天就找一个避风雨之处栖身,不论是楼道还是破棚子,只要能住就行,有时他还到外地住一段时间。他说他不想这样生活下去,自己大了,也想做点小买卖,或者干点什么,不想这样生活一辈子。现在他想得到社会的帮助,不再流浪。第一件事,他想让父亲给他户口本,好办一个身份证,然后出去打工挣钱,自己好活得尊严一点。
我思索着李遗的话,思考着李遗的现象,象他这样的孩子在这个社会上还有多少?我一时没有办法说清楚,有的是做有父、有母的乞丐,有的人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认为做为一个父亲或者母亲,给了孩子生命,就应当给他们一个合适的生长环境,不要只为了自己“合适”,而把孩子推向社会。同时,做为社会应当谴责这种行为,是否应当有一个组织管一管这些没有人管的,有父、有母的乞丐,让他们的父母负起教育和养育子女的责任,不要等新闻媒体曝光了再管。要有一个长久的机制,有一个能够自觉做为的组织机构。
现在市级新闻媒体已经将李遗的事情曝光,希望李遗的问题能够解决,李遗能有一个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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