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虚大师:佛遗教经讲要
发布时间:2024-08-11 04:05:18作者:佛缘网佛遗教经讲要
──二十四年十一月在丹阳海会寺讲──
悬论
一 释经题
二 明译史释经
甲一 叙分──六种成就
甲二 正宗分──二重法要
乙一 共法要
丙一 对治邪业
丁一 根本净
丁二 方便净
丁三 明戒德
丁四 显戒益
丙二 对治妄苦
丁一 根欲放逸苦
戊一 根放逸苦
戊二 欲放逸苦
丁二 多求饮食苦
丁三 懈怠睡眠苦
丙三 对治烦恼
丁一 对治嗔恚
丁二 对治憍慢
丁三 对治谄曲
乙二 不共法要
丙一 少欲
丙二 知足
丙三 远离
丙四 精进
丙五 不忘念
丙六 禅定
丙七 智慧
丙八 不戏论
甲三 四番流通
乙一 劝修流通
乙二 证决流通
乙三 断疑流通
丙一 显余疑
丙二 断余疑
丙三 重劝修
乙四 付嘱流通
悬论
一、释经题
佛是梵音佛陀的简称;在中国古书上,或称浮图、浮屠等。至于佛字的意义,就是觉者,也就是大觉大悟者。譬如有学问的人,称他为学者,得大觉大悟的人,就称他为觉者;但是所谓觉者,并不是稍微有些觉悟,要一点迷谬颠倒都没有了,才能被称为觉者,这是一个很不易当的名称,所以应称为无上遍正觉者。这觉悟要正确,如果有邪解偏见的错误,决不能混称为正觉,这是简别邪见外道的。同时,这位正觉者,又是对于宇宙事理无所不知觉的,所以叫做遍正觉,这是简别二乘的。再由遍正觉而至于无上,则又超越菩萨。大凡一切无明妄想烦恼颠倒等等,都是与梦一样;无上大觉的佛陀,这些梦是都没有了,所以一切业障生死痛苦,也都没有了。如此的大觉大悟者,就谓之佛。他不但自己大觉大悟,而且以正觉遍觉去觉他;又不但自觉觉他而已,并且要使众生皆得到无上的觉悟,是谓之觉行圆满。然佛的名称,是一种普遍的名词──此世界有佛,他世界也有佛。但是我们这个世界中的佛法,都是从释迦牟尼而传流下来的教化;换言之,就是释迦牟尼佛的“遗教”,所以我们称释迦牟尼佛为本师。佛留给我们的遗教,有经律论三藏宝典。这部“佛遗教经”的教法,是释迦牟尼佛将入涅槃最后遗下来的教训,是给住持佛教的比丘弟子做规范的,所以特名遗教。
这部佛遗教经,又名“佛垂般涅槃略说教诫经”;其取名的意义,和遗嘱一样,是释迦牟尼对于弟子们最后的遗嘱;如国民党孙总理的遗嘱一样。经之一字,是遍通众经的名词。佛典上有经律论三藏的分别,经是佛为大众所说的种种教法,后来弟子们把它集录了下来,便成为经。经在佛典中,包括最多;此外还有律,是佛为弟子订立的规制。佛在世,弟子行止有所不决,可以问佛,但般涅槃后,佛嘱弟子,可以去依律而行。论、是历代佛子将经中的精义,尽量的发挥出来,是谓之论。佛教之有经律论的分别,犹如儒者之有经史子集的四库分类。后世复于经律论三者所不能摄收的,都归入杂藏里面。这部经虽有许多教诫弟子的话,但并不入于律而是入于经的。为什么这佛遗教经,又叫做垂般涅槃略说教诫经呢?因为这部经,是佛将要涅槃的时候说的。梵语涅槃,此云灭度,即是消灭烦恼度过生死到达彼岸的意思。再引申充分的说,就是德无不圆患无不寂的圆寂,所以这部佛遗教经,又名佛垂涅槃略说教诫。以上所说的,就是这部经的经题略释。
二、明译史
凡是佛的经典,都是佛对弟子所说的教法,佛涅槃后由弟子集录下来,由道高德重的长老弟子,把它背诵出来,经过大多数弟子会议通过后,才公布出来,便成为经律。但当时的经律,或是印度古典文的梵文,或是摩竭陀通俗文的巴利文;而中国文的经典,都是翻译过来的。这部佛遗教经,是由姚秦天竺沙门鸠摩罗什翻译成中国文的。天竺是地名,即现在的印度。沙门是译音,其义就是勤息,谓出家人,是为著勤修戒定慧,息灭贪嗔痴。鸠摩罗什是梵音,译曰童寿,即译本经者之名字。其人所译经典,虽不及唐三藏玄奘法师的多,但除奘师而外,无有出其右者!罗什法师主意译,所以他译出的经文,和中国固有的文字一样,非常流利畅达,盛受欢迎。如法华、般若等经皆为什师最有名之译述。本经里的文字,也是很畅达流利的。
释经
甲一、叙分──六种成就
『释迦牟尼佛,初转*轮度阿若憍陈如,最后说法度须跋陀罗,所应度者皆已度讫,于娑罗双树间将入涅槃。是时,中夜寂然无声,为诸弟子略说法要。』
这段经文,是标明六种的成就。大凡每一部的集成,必先具列六种成就,不过这部佛遗教经的六种成就,和别的经有些不同。别的经,都开端冠曰如是我闻,一时佛在什么国等,本经则不然。这段文的首句释迦牟尼佛五字,是法师成就。释迦是佛的姓氏,译曰能仁。其所以姓释迦者,因为他的族中,在许多年代以前,诞生了一位聪明仁慈的新国王,后来他的老父王,为他易姓氏曰释迦,所以志其能也。牟尼,是佛的尊称,译曰寂默。佛原名悉达多;这个名字,是后来的尊称,因为他从静默中成就非常的智慧,无时无刻不在静定中,因名牟尼。初转*轮,度阿若憍陈如;最后说法,度须跋陀罗;这四句中含有两种成就:一是法门成就,二是弟子成就。初转*轮,最后说法,这是标明法门成就。佛对弟子及非弟子所说的教法,皆称为转*轮,即辗转不息之谓。又轮如金刚轮的锋利,无与比伦,能摧坏一切坚固物质。转*轮者,喻佛所说的教法,能摧除一切众生的烦恼业苦。又如车轮能运众生出生死海到彼岸。中国道家运气于周身,谓之转*轮,这完全是错误的!那末什么是转*轮的正义呢?就是佛把心中所觉悟的证法,发之于言音,此言音即谓之教法,使听法的人,印入脑海,再辗转成为证法的教法,传播人人的脑海,才谓之转*轮。又如碾米的机轮,能把糠碾去,使稻子成为上白的米。佛的说法,也能解脱众生无明烦恼,使成智慧觉悟,故名转*轮。初度阿若憍陈如最后度须跋陀罗,这两句是明弟子成就。阿若是名,译曰解,又曰无知;憍陈如是姓,译曰火器。佛初成道,即至鹿野苑度憍陈如等五人,为说四谛之法,憍陈如是五比丘中的一位,首先了解得无知妙知,故名阿若。须跋陀罗,译曰好贤,他是佛最后的一个弟子。
他皈依佛的时候,他的年龄已经一百二十岁了。他原是一个外道,后来听说佛将入涅槃,便急忙地赶至佛的住所,想见佛求法;请见至再,阿难恐其嚣扰,不允许他见佛,直待佛亲听阿难和须跋陀罗争执不已,乃亲唤之入见,为说八正道,须跋陀罗遂得初果,是为佛最后得度的弟子。是时佛所应度者,皆已度讫,是明佛出世度生事毕,是为大总相成就。于娑罗双树间,将入涅槃,是时,中夜寂然无声,是为因果自相成就。娑罗坚固之义,双树云者,这树四方各二,一荣一枯,上面的枝干相合,下面的根株相连,表示四德圆满,能破八倒。因果自相者,双树间是因自相,将入涅槃,是因共果自相。是时中夜,是总自相,寂然无声,是别自相,是谓因果自相成就。为诸弟子略说法要,是为分别总相成就。诸弟子者,表示人差别;略说法要者,表示世出世间法位差别。佛将入涅槃,时已中夜,于时于会,两无复得,尚为诸弟概说法要,其慈悲心的流露,犹之为人父者,在弥留的时候,不惜自己的苦痛,谆谆的为他的子孙告诫哩!甲二、正宗分──二重法要
乙一、共法要
丙一、对治邪业
丁一、根本净
『‘汝等比丘,于我灭后当尊重珍敬波罗提木叉,如闇遇明,贫人得宝;当知此则是汝等大师,若我住世无异此也。’』
凡是求解脱烦恼的出家弟子,统名比丘。比丘有四义:一曰除馑,福田之称;二曰怖魔,因为出家弟子为求解脱烦恼,消灭一切颠倒梦想,所以魔王见了便生怖畏,故曰怖魔;三曰乞士,比丘受二百五十戒,以乞食为生活,抛弃一切家产,只存三衣一钵;四曰破恶。佛于将涅槃时对比丘弟子说:应尊敬波罗提木叉!波罗提木叉,是戒律的译名,其意义为别解脱;又曰处处解脱。佛所以嘱比丘弟子要恭敬尊重戒者,是因他自己将涅槃了,佛在世时,佛是一部活的戒律,诸比丘的行止有所不决,可以直接去请问他;但是佛涅槃了以后,弟子去请问那个呢?所以佛就把制定的戒律,对比丘说:于我涅槃后,你们应当尊重戒律,依著奉行,即能达到解脱。尊重戒律,即是尊重我。我在世领导你们,我涅槃了,领道你们的就是戒律;这戒律就等于黑暗中遇著明灯一样,决不会把路途走错的。你们有了戒律,应当欢喜如得至宝,要晓得戒律就是你们将来的导师,和我在世做你们的导师一样。
丁二、方便净
『‘持戒者,不得贩卖贸易,安置田宅,畜养人民奴婢畜生;一切种植及诸财宝皆当远离,如避火坑;不得斩伐草木,垦土掘地。合和汤药,占相吉凶,仰观星宿,推步盈虚,历数算计,皆所不应。节身时食清净自活,不得参与世事通致使命,咒术仙药,结好贵人,亲厚媟慢,皆不应作。当自端心正念求度,不得包藏瑕疵显异惑众,于四供养知量知足,趣得供事不应蓄积。’』
这段文字是明方便戒远离清净,文分二段:从持净戒者至垦土掘地,是教诫比丘不得同凡俗做相似的生产事业,以增过失。又下是教诫比丘不得做与外道相同的不正当的技术,藉以蓄聚财物而损智慧。此中前半段,凡说明十一事:一、不得贩,二、不得买,三、不得贸易,四、不得安置田宅,五、不得蓄养人民,六、不得蓄养奴婢,七、不得豢养畜生,八、不得种植一切,九、不得蓄聚财宝,十、当远离市廛,十一、不得斩伐草木垦掘土地;凡此十一事皆能令比丘等增长过失消灭功德,故出家修行人切宜持戒。复次、比丘不得有类似外道邪术藉敛财物,凡五事:一、不得合和汤药,二、不得占相吉凶,三、不得仰观星宿,四、不得推步盈虚,五、不得历数算计:这种外道邪术皆足以妨害正当的因缘。所以,比丘要力持净戒,不能有凡夫那样经营生产事业,而以乞食为生活,清心寡欲,引生善根种子;否则诸善功德,不得生起,与白衣凡夫没有差别。如此,可知戒是善德的源泉,安稳的住处,所以比丘要安住于戒法,节身以防无逸;节食以防无餍;不参与世事以远离扰乱;尊重自性,不轻贱而自误,自端其心,保持正念。不得包藏瑕疵自污净戒,积聚心垢。不得藉邪术以惑众生。于四供养,应自知量;所得供事不得蓄积,以蔽智慧的生起。盖此中经文,前者明远离凡夫俗事,后者明远离邪术,住持净戒,以求如来的清净法身。
丁三、明戒德
『‘此则略说持戒之相,戒是正顺解脱之本,故名波罗提木叉,因依此戒,得生诸禅定及灭苦智慧。’』
此段明戒能增长诸善功德,所谓戒乃是顺解脱之本,比丘果能持戒生定,则能解脱诸苦烦恼,是谓由戒生定,因定发慧,以真智慧无不从戒定生起也。
丁四、显戒益
『‘是故比丘当持净戒,勿令毁缺。若人能持净戒,是则能有善法,若无净戒,诸善功德皆不得生;是以当知戒为第一安隐功德之所住处。’』
此中明劝修戒的利益,谓比丘应当住持净戒,不使戒体毁损,勿令戒相残缺,是劝比丘不离戒行。若虽有善法而不持戒,则善法必逐渐丧失,所以比丘应当安住于戒,精进勤修。
丙二、对治妄苦
丁一、根欲放逸苦
戊一、根放逸苦
『‘汝等比丘,已能住戒,当制五根,勿令放逸入于五欲。譬如牧牛之人,执杖视之,不令纵逸犯人苗稼。若纵五根,非唯五欲将无涯畔不可制也!亦如恶马,不以辔制,将当牵人坠于坑陷。如被劫贼,苦止一世,五根贼祸殃及累世,为害甚重,不可不慎!是故智者制而不随,持之如贼,不令纵逸,假令纵之,皆亦不久见其磨灭。’』
根就是五根,即眼、耳、鼻、舌、身也;在中国向来叫做五官。出家比丘,应该紧守根门,叫他不能放逸到五尘内去,五尘就是色、声、香、味、触。假使五根放逸五尘,就会生出种种的痛苦,于是邪淫妄语等种种的恶事,也便由此而发生。所以,比丘第一要守护五根,勿任放逸,要使耳不邪听,眼不邪视,鼻不贪香,口不嗜味,身不求逸,然后方能一心修行;否则,一任五根纵逸到五尘,于是便引起了贪嗔痴等烦恼。所以,比丘应当紧守根门,不使放逸致遭诸苦。犹如牧牛的人,执杖视之,不令犯人家的禾苗,致遭人家干涉之痛苦。纵牛害苗尚致遭苦;傥纵五根,不仅使五欲增长没有止境,势必将法身慧命从此断伤,沈沦苦海,没有出期。为恶马所累,堕于陷坑,苦止一世;如为五根所害,则殃祸世界,痛苦何堪设想!
戊二、欲放逸苦
『‘此五根者,心为其主。是故汝等当好制心!心之可畏,甚于毒蛇、恶兽、怨贼、大火、越逸未足喻也!喻如一人手执蜜器,动转轻躁,但观于蜜,不见深坑。譬如狂象无钩,猿猴得树,腾跃踔蹲,难可禁制,当急挫之,无令放逸。纵此心者,丧人善事;制之一处,无事不办。是故比丘当勤精进折伏汝心。’』
此中再进一步来制止心的放逸,即对治五欲心。五根心为其主,心的可畏更甚于五根,毒蛇、恶兽、烈火的为害,不足以喻心的为害之甚!譬如有人手执蜜器在路上经行,其心但眷怀在蜜器,因堕于深坑;五欲心的牵人堕落,亦复如是。又如狂象无钩,猿猴得树,无法制止,必当预先防心,不令他伤害善事。如果能把心专精于所修行之善法,则无一事不成,所以修行的人,第一要尽心极力去制止贪欲。假使只能制止五根而不能制心,则一旦溃围而出,必发生种种不善的行为。一个人的五欲心既像毒蛇,又像猛兽,不去制止它,真是危害无穷!以前有一个人,白天在路上去抢人家的金子,给人家捉住了。问他道:白天里路上的人很多,你为什么敢抢人家的金子?这人答道:因为我在抢金子的时候,眼睛里只看见金子,而不瞧见有人;这就是说一个人为贪欲心所蔽,遂都无所见。又譬如象饮酒后气力很大,狂醉奔走,如象奴没法制伏它,则这狂象势必会闯大祸,这就是说一个人发动了贪欲心,而不去制住它,则有说不尽的危险!如果一个修行的人,能够将心制住在戒律之中,或智慧布施之中,使心集中一处,不生妄想,则烦恼无明妄想都会消灭,而去做救世救人的功德了。所以我们应该把放逸于五尘的贪欲心,以戒律来制住它,精勤求诸善法而折伏之。
丁二、多求饮食苦
『‘汝等比丘,受诸饮食当如服药,于好于恶勿生增减,趣得支身以除饥渴。如蜂采华,但取其味,不损色香;比丘亦尔,受人供养趣自除恼,无得多求坏其善心。譬如智者,筹量牛力所堪多少,不令过分以竭其力。’』
此中对治多求饮食苦,凡是出家的比丘,对于饮食要知量,毋事多贪,应该视同服药一般。因为服药的目的,是在于治病,至于饮食的目的,亦无非是在于医治饥渴病而已。所以出家修行的比丘,不要管饮食的好坏,祗要能充饥就算了事;与蜂之采蜜,是在味而不坏色香一样。如比丘们接受了长者居士的饮食供养,切不要多求而自发生贪念,祗求其能治愈饥渴病就是了。所以比丘们用以求受饮食的钵,其大小以食量为标准,量大则钵大,量小则钵小;譬如智者牧牛,量其力量的大小使负物件的轻重,不使过于负重损其精力,比丘求食其理亦尔。
丁三、懈怠睡眠苦
『‘汝等比丘,昼则勤心修习善法,无令失时,初夜后夜亦勿有废;中夜诵经以自消息,无以睡眠因缘令一生空过无所得也!当念无常之火烧诸世间,早求自度勿睡眠也。诸烦恼贼常伺杀人,甚于怨家,安可睡眠不自警寤?烦恼毒蛇睡在汝心,譬如黑蚖在汝室睡,当以持戒之钩早屏除之,睡蛇既出,乃可安眠;不出而眠,是无惭人也。惭耻之服,于诸庄严最为第一;惭如铁钩,能制人非法,是故比丘常当惭耻,勿得暂替,若离惭耻则失诸功德。有愧之人,则有善法,若无愧者,与诸禽兽无相异也!’』
此中对治懈怠睡眠苦,谓比丘应令心修习禅定,勿令时间空过,就是在初夜后夜,亦必须诵念佛经以收其放心,住于禅定,勿使贪著睡眠一生空过。应该晓得人命是无常的,一口气换不过来马上就死,所以应早早自求解脱,以备自度度人,勿任睡眠。凡人皆有许多烦恼在乘隙而动,如果稍一不慎,戒定心就会给他破坏无余,所以要极力的制服这种烦恼。假使发生了这种烦恼,增长炽盛,宛如一条最毒的黑蚖蛇藏在房里一样,那么我们要想安眠,势必先要钩除这条毒蚖,然后方能安安稳稳的睡眠。出家比丘,应该先除去了这昏昏睡眠的烦恼,否则睡眠如毒蚖在房,就去安眠,决为睡眠所害,这便是无惭无愧的人。一个人要有惭愧羞耻的心,方能勇于改过,所以比丘要常抱惭愧心,使善业增长。如无惭耻,一任放逸为恶,则功德尽失,与禽兽何异?以上所说,是共法要中之对治妄苦也。
丙三、对治烦恼
丁一 对治嗔恚
『‘汝等比丘,若有人来节节支解,当自摄心无令嗔恨,亦当护口勿出恶言,若纵恚心则自妨道,失功德利。忍之为德,持戒、苦行所不能及,能行忍者,乃可名为有力大人。若其不能欢喜忍受恶骂之毒如饮甘露者,不名入道智慧人也。所以者何?嗔恚之害,则破诸善法,坏好名闻,今世后世人不喜见。当知嗔心甚于猛火,常当防护无令得入。劫功德贼,无过嗔恚。白衣受欲非行道人,无法自制,嗔犹可恕,出家行道无欲之人而怀嗔恚,甚不可也!譬如清冷云中,霹雳起火,非所应也。’』
我们要谋改善,要从内心做起,所谓心理建设,亦必先之以革命,把心上所有的恶习都革得乾乾净净,使内心重新改造,完成精神的建设。至于改革要诀,首在制伏烦恼。出家比丘,应该以法身慧命为第一生命,而以肉体为第二生命,因为要维持第一生命方能达到人生的目的,才有保存第二生命之意义,决不能以肉体生命去妨害第一生命;如孔孟所说的“杀身成仁”和“舍生取义”,就是因为仁义要比肉体来得重要的原故。虽然有人来节节支解你,亦应该将心收入佛法,勿任放纵而生愤怒。假使你的心一嗔恚,则你已放弃佛法而成为颠倒无智无慧的人了;所以能忍者才可以算得是修行的智人。但是这个忍与平常的怕他强暴而忍耐的完全不同,因为这些强暴者来无理侵犯我们的身体等的人,他是无知无识可怜可悯的人,我们是不应去和他计较,只能用忍受的方法来感化他,而不取敌对行为,这才是有力的大人。假使一个比丘,常常发生愤怒心,则善法破坏沉沦,一无结果。所以比丘应视嗔恚心如猛火一样,勿令延烧,使百般功德尽失!俗人因没有佛法来制住他的嗔恚心,所以遇事愤怒,尚情有可原,而出生比丘已舍了五欲,应依佛法制住嗔恚心,不使发生愤怒,反之则理所不许。譬如清冷云中霹雳起火,这岂是应该有的事?
丁二、对治憍慢
『‘汝等比丘,当自摩头,已舍饰好著坏色衣,执持应器以乞自活,自见如是,若起憍慢当疾灭之。增长憍慢,尚非世俗白衣所宜,何况出家入道之人,为解脱故自降其身而行乞耶?’』
此中对治憍慢贡高;谓比丘已削发出家,弃了一切名利富贵,舍服饰而著坏色衣服,拿了钵去乞食以资生活,到这地步,还有什么憍慢心呢?假使这时再起憍慢心,应自摩顶警觉,否则迷溺其中,不克自救。憍即自以为什么事都胜人一筹,不肯去请求人家,看轻别人之谓也。至于慢呢?就是自己觉得有恃无恐而去欺凌旁人的意思。譬如我今天吃了好的东西,穿了好的衣服,就去憍人,并去凌慢别人,这都是出家人所不应当具有的心理。本来憍慢心世人都不应有,又何况出家人?如释迦牟尼,他本来是一个王子,他尽可以憍慢别人;但他竟肯抛弃王位,消灭憍慢而修苦行,于是结果便成了佛。设有贡高,则应自思,我为求解脱烦恼,已降其身而行乞化,憍复用为?
丁三、对治谄曲
『‘汝等比丘,谄曲之心与道相违,是故宜应质直其心,当知谄曲但为欺诳,入道之人,则无是处;是故汝等,宜应端心以质直为本。’』
此中明对治谄曲,谄曲心就是欺骗的心。譬如有一个人,他对于这个人本来是不以为然的,但他为求得别种希图起见,而竟百般的去逢迎他,用种种的方法去欺骗他,以博他的欢心,这就叫做谄曲心;也是一种虚伪欺骗的行为。这种心,根本上是与道心互相违反的,因为道心是质直的,是毫无虚伪的,如果一生了谄曲心,则他决非修道的人。所以比丘们的心,应以质直为本。经文至此,共同法要业已终了,此下明不共法要。
乙二、不共法要
丙一、少欲
『‘汝等比丘,当知多欲之人,多求利故苦恼亦多,少欲之人无求无欲,则无此患。直尔少欲,尚宜修习,何况少欲能生诸功德?少欲之人,则无谄曲以求人意,亦复不为诸根所牵,行少欲者,心则坦然无所忧畏,触事有余常无不足;有少欲者则有涅槃,是名少欲。’』
前者明共法要已了,此明不共法要。共法要为三乘五乘之所共,不共法要乃专成就出世间之圣人功德也。文分为八:初、少欲功德,二、知足功德,三、远离功德,四、不疲倦功德,五、不妄念功德,六、禅定功德,七、智慧功德,八、毕竟功德。此即初也。多欲的人烦恼必多,少欲的人烦恼亦无。但由少欲即能减少烦恼,尚应修持,何况更能生诸功德。并且寡欲者则心无谄曲,所谓无所欲则刚,其心境坦白质直,不为根尘牵累,是为菩萨,菩萨为菩提萨缍之简译,其义训曰觉有情,就是能够立志求得菩提度脱众生之痛苦,使皆享安乐的人。所以,菩萨应以一切众生忧患为忧患,以一切众生安乐为安乐,不单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像这样才配称最大的大人,才能进而成无上遍正觉。
丙二、知足
『‘汝等比丘,若欲脱诸苦恼,当观知足,知足之法即是富乐安隐之处。知足之人,虽卧地上犹为安乐,不知足者,虽处天堂亦不称意。不知足者虽富而贫,知足之人虽贫而富,不知足者常为五欲所牵,为知足者之所怜愍,是名知足。』
此中明知足功德。学佛的人能够知足,便得安隐,自己能解脱烦恼的缠缚,并且还能够度人;所以佛于此对弟子谆谆的教以知足。观察贫贱的阶级,一个人果能知足,即是得到安隐的处所;所以知足的人,他的胸境常是快乐的,纵令他的睡所是一块草地,而他却以为有地可以安息,是亦足矣,夫复何求?类如孔子的门人颜回,他的陋巷,一箪食,一瓢饮,仍不改其乐。所以学佛的人,应当知足才是。否则,不知足而为五欲所扰乱,不但不能学佛成佛,并且永远沈沦苦海,没有出期。
丙三、远离
『‘汝等比丘,欲求寂静无为安乐,当离愦闹独处闲居。静处之人,帝释诸天所共敬重,是故当舍己众他众,空闲独处,思灭苦本。若乐众者,则受众恼;譬如大树,众鸟巢之则有枯折之患。世间缚著,没于众苦;譬如老象溺泥不能自由,是名远离。’』
此明远离功德。人既知少欲,又能知足,那末还应进而修远离功德,避去热闹的场所。因为热闹场所,嚣尘杂遝,能使人心散乱,不得安定神志,所以欲求寂静安乐者,应远离热闹的场所。如闭关、住岩洞、茅蓬,皆是为进修远离功德。果能远离热闹独处闲居的人,他必为帝释诸天所敬重。但是处空闲不是为的懒惰,是为的没有人来扰乱,可思维苦的发源,培植智的生长。假使喜欢处于热闹场所的人,便不能专精思维,并且还要为差别因缘增加苦受。譬如大树为众鸟聚集其枝干之上,那末他的枝干必受其损坏,致于枯折。醉心世俗缚著的人,他永远沈没烦恼的苦海,没有出期。譬如醉酒的老象,溺于泥泞,无力自救。比丘既然出家,应预自计,勿使深缚烦扰,不能自救。
丙四、精进
『‘汝等比丘,若勤精进则事无难者,是故汝等当勤精进。譬如小水长流,则能穿石。若行者之心,数数懈废,譬如钻火未热而息,虽欲得火,火难可得:是名精进。’』
业精于勤荒于嬉,勤则不堕,精则不杂,此所以教弟子要精进勤修智慧,并且要专一的去干。如果能专精勤修智慧,则智慧无有不开。疲倦懒惰则一事无成。滴水终能穿石,钻木取火不退必得;否则,一暴十寒,前功徒弃。是以比丘要恒时精勤。
丙五、不忘念
『汝等比丘,求善知识,求善护助,无如不忘念。若有不忘念者,诸烦恼贼则不能入,是故汝等常当摄念在心。若失念者,则失诸功德。若念力坚强,虽入五欲贼中,不为所害;譬如著铠入阵,则无所畏:是名不忘念。』
此不忘念就是要常存正念。假使要求善知识帮助我知行的发展,那么无过于时时存著正念,把他提持著不给少许时的散失。正念是对邪念而言,如把正念离开,那末邪念便要乘机而入;正念坚固,则虽入欲境无妨。禅宗二祖所谓我自调心何干汝事,他是常存正念的人。譬如著铠甲的人到战场上去,他可无所畏惧,因为他有所戒备,贼不能害。
丙六、禅定
『‘汝等比丘,若摄心者心则在定,心在定故能知世间生灭法相;是故汝等,常当精勤修习诸定,若得定者心则不散。譬如惜水之家,善治堤塘;行者亦尔,为智慧水故善修禅定,令不漏失,是名为定。’』
人心是散乱的,往往因著散心,便流入六尘五欲之中受种种的苦恼。所以比丘如求智慧的生起,要能摄心修习禅定,由定发慧,才能得无上解脱,成就大希有事。譬如惜水的人,必先修治堤塘,才能保持水的外溢;比丘如防智慧水外溢,必须摄心修习禅定。
丙七、智慧
『‘汝等比丘,若有智慧,则无贪著,常自省察,不令有失;是则于我法中能得解脱。若不尔者,既非道人,又非白衣,无所名也!实智慧者,则是度老病死海坚牢船也,亦是无明黑暗大明灯也,一切病者之良药也,伐烦恼树之利斧也。是故汝等,当以闻思修慧而自增益,若人有智慧之照,虽是肉眼而是明见人也:是为智慧。’』
若有智慧,则能远离一切障碍;故有智慧者应恒自省察,不令所行增长过失。过失少则能度过生老病死的大海,自度度人,是名道人。比丘既不如法修道。又非白衣俗人,则此等人不伦不类,无所名其为何如人也。智慧乃是度生死海的坚固宝筏,破无明黑暗的光明大灯,同时也就是对治生死病的良药,斩伐烦恼树的利斧。比丘如不保持智慧,恒自省察,则虽闻佛法,正如病人得医生的良药而不煎服,必至丧生。智慧有三,即闻思修三。要由智慧乃能增长一切善业。
丙八、不戏论
『‘汝等比丘,种种戏论其心则乱,虽复出家犹未得脱;是故比丘当急舍离乱心戏论。若汝欲得寂灭乐者,唯当善灭戏论之患:是名不戏论。’』
前七段,明长养方便功德,这一段是显示自性远离,非对治法,与前面迥不相同,所以遗教论称为毕竟功德。人的自性本来是清净的,但是因著戏论的扰乱,便与清净性渐渐的相违了。虽然得著初果实智者已见四谛理,把分别烦恼断去,但是俱生烦恼还是潜伏著在待机活动,因为这些烦恼是从无始以来的戏论所熏习成就,既极微细,更难于断舍。所以见道乃至四果,欲得究竟涅槃,于种种戏论应当舍离,时时的观察使二障习气毕竟不生。经文至此,正宗分已告终了。
甲三、流通分──四番流通
乙一、勤修流通
『‘汝等比丘,于诸功德常当一心舍诸放逸,如离怨贼。大悲世尊所说利益皆已究竟,汝等但当勤而行之。若于山间,若空泽中,若在树下,闲处静室,念所受法勿令忘失,常当自勉精进修之,无为空死,后致有悔。我如良医知病说药,服与不服非医咎也。又如善导,导人善道,闻之不行非导过也。’』
诸功德者,指共法要与不共法要而言。比丘常当依著第一义心去精进修行,不使这个心有些微的放逸。当如防患恶贼以时刻的注意。如来以大悲心说法,至此已说尽无遗。比丘但当依著专精而修。修行处所,要择闲静的山林,思念所受的法要,勿令此身增长过失,常常以精进自勉,不使此身空过,白白地死掉。且须及早而行,毋待欲行而不能行时以致迟悔。如来对诸比丘说法,犹如妙手回春的医生,对病用药,一服即愈;但是病者不服因而亡身,这是病者自招之祸,非医者之过也。又如善导,如文可知。
乙二、证决流通
『‘汝等若于苦等四谛有所疑者可疾问之,毋得怀疑不求求决也’。尔时、世尊如是三唱,人无问者,所以者何?众无疑故。时阿[(上)少+(下)兔]楼驮观察众心而白佛言:‘世尊!月可令热,日可令冷,佛说四谛,不可令异。佛说苦谛实苦,不可令乐;集真是因,更无异因;苦若灭者,即是因灭,因灭故果灭;灭苦之道,实是真道,更无余道。世尊!是诸比丘于四谛中,决定无疑。’』
如来一代教法,苦集灭道四谛摄尽。苦集二谛摄尽世间因果;灭道二谛摄尽出世间因果。佛于此际,乃问在会闻法诸弟子,对于所说的四谛教法,如有犹豫不决的,可赶速的发问。问了三次没有一人发问,因为没有疑惑的了。于是天眼第一善能观察众心的弟子名阿[少+兔]楼陀,即席发言来证明如来所说教法,决无差误,纵令冷的月可以叫他变成热的,热的太阳可以叫他变成冷的,但是如来所说的四谛教法,决定没法把他稍微变更,所以他在佛的面前说我们弟子决定无疑。阿[少+兔]楼陀亦作阿那律,译日无贫,他在过去很久的饥荒时代,曾经供养过辟支佛一食,获得九十一劫中往来人天,常受福乐,凡有所求皆能如愿,故曰无贫。世界是业识变现的相分,坏时,太阳可以变成冷的,成时,月也会变为热的,但是佛所说的四谛教法,乃是众生业果的原理,绝对没有变易的可言。我人生苦的由来,是我们过去造作诸惑业的积集形成的,如人因著苦而引生出灭苦的要求,由苦因灭而至于苦果随灭,这就叫做灭谛。道谛者,即戒定慧三学,能断苦因苦果而证无上遍正觉,是为道谛。集是苦因,苦是集果,灭是道果,道是灭因,学者应知。
乙三、断疑流通
丙一、显余疑
『‘于此众中,若所作未办者,见佛灭度,当有悲感。若有初入法者,闻佛所说即皆得度;譬如夜见电光,即得见道。若所作已办已度苦海者,但作是念;世尊灭度一何疾哉’!』
这段经文,是阿[少+兔]楼陀因为才证初果二果三果的有学人而说。盖因证初二三果者还未断俱生惑,见著如来欲涅槃,仍有一种悲哀,如阿难尊者等忧悲哭泣是。至于所作已办的四果阿罗汉,但有世尊灭度为什么这样迅速的感想。
丙二、断余疑
阿[少+兔]楼陀虽说此语,众中皆悉了达四圣谛义,世尊欲令此诸大众皆得坚固,以大悲心复为众说:‘汝等比丘,勿怀悲恼,若我住世一劫,会亦当灭;会而不离,终不可得。自利利他,法皆俱足,若我久住,更无所益。应可度者,若天上人间,皆悉已度;其未度者,皆已作得度因缘。自今已后,我诸弟子辗转行之,则是如来法身常在而不灭也。
这是佛普为未来者永断疑惑;所以他说诸比丘不必怀疑而兴悲恼,我虽住世一劫也是要取涅槃的。人生必死,既有聚会,亦必有离散,至于生而不死,聚而不散,这是绝对没有的道理。又说,所修三大阿僧祇劫的自利已经圆满,度人的事也做完了,照这样看来,就是再住在世上,也无所补益。至于应得度的,凡是天上人间皆已度尽;未来应有得度者,同时把度他们的教法也通统说好了。从今以后,汝等弟子只要把法辗转流通,这就如来法身不灭,等于没有取般涅槃一样,切勿忧悲苦恼,怀著如来为什么涅槃这样快的悲感,应知如来的取般涅槃,是觉行圆满,应生欢喜。
丙三、重劝修
『‘是故当知:世皆无常,会必有离,勿怀忧恼。世相如是,当勤精进早求解脱,以智慧明灭诸痴暗。世实危脆无坚牢者,我今得灭,如除恶病。此是应舍之身,罪恶之物,假名为身;没在老病生死大海,何有智者专除灭之如杀怨贼而不欢喜?’』
这段,是明世界相无常,并引己作证,劝勤修证。
乙四、嘱付流通
『‘汝等比丘,常当一心勤求出道,一切世间动不动法,皆是败坏不安之相。汝等且止,勿得复语!时将欲过,我欲灭度──是我最后之所教诲’。』
常当一心,是嘱付弟子应知无常之速,当专一其心,住于净慧以求解脱。欲界为动法,色无色界为不动法,虽然三界有动不动的分别,但总是无常无我的,不过住寿长短有百年千年五百劫八万劫的差别罢了。复谕阿[少+兔]楼陀等勿再发言,延迟时间,盖以中夜分将要到临,如来要即于其时取般涅槃。是我最后之所教诲,正表示了这部经是如来最后的遗训。
(力定记)(见海刊十七卷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