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感应篇浅释:例举八组害他之恶(二)
发布时间:2024-08-20 04:05:58作者:佛缘网
第四组恶:窃人之能,蔽人之善。
窃人之能,就是将他人的功劳据为己有。例如,将别人写作的文章署上自己的名字发表,将别人所想出的策略说成是自己想出来的,将别人取得的业绩说成是自己的业绩等等。蔽人之善,就是将他人的善德或善行隐蔽起来,不让大众知道。善德,是指内心所具备的美德;善行,是指利益他人的行为。例如,某人内在很有德行与学问,领导明明知道,但故意不用;某人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地工作,但出于嫉妒,就是不愿意此人的这个优点让别人知道,于是绝口不提,甚至故意诋毁此人。
“能”与“善”是他人获得安乐的因,对待他人的安乐因,要么据为己有,要么加以隐藏、不欲人知。很显然,这样的人内心深处被“不愿意他人获得安乐,只愿自己获得安乐”的丑陋心态所占据着,指望全世界只有自己“一枝独秀”,这其实就是凡夫深重的“我爱执”。只爱惜自己、不爱惜他人,就会将他人的成绩剽窃过来妆点自我;只爱惜自己、不爱惜他人,就会惧怕他人的优点会掩盖掉“自我”,让“自我”失去获得安乐的机会,于是就想方设法掩盖别人的善。
凡夫拼命维护的“自我”到底存在不存在呢?大觉世尊释迦牟尼佛告诉我们,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我们之所以觉得存在,完全是因为内心的执著而产生的认知上的错觉。凡夫的心有一个特点——只要内心对某个境生起执著,就会产生这个对境真实存在的感觉,只要内心的执著一直存在,对境的真实感也会一直存在着。例如,当一个人沉溺于电视情节时,就会觉得电视里面的人与真人无异,电视里面的事物与真实的事物没有差别;同样的道理,现实中的一切只不过是一些光影传播到人眼而已,但内心坚固执取,于是这些“光影”就好像成了一个个实有的境,这都是凡夫自心之上存在的根深蒂固的习气。所以,“自我”只不过是凡夫心执著的产物,在真相中并不存在。我们应当反复思维佛陀教导我们的这个殊胜的“无我真谛”,让内心对其生起定解,然后在定解的摄持下,通过禅修,让心能够做到“对境无执”,这样“自我”的存在感就会消失掉。
周国的梁山崩塌了,阻塞了河流,眼看就要发生水灾,晋君就召集大夫伯宗商量对策。伯宗在见晋君的路上,问给他驾车的车夫:“你听说了梁山崩塌之事了吗?”车夫说:“听说了!梁山崩塌了,而且阻塞了河流,晋君才召集大夫您见面商讨对策。”伯宗问:“有什么对策呢?”车夫说:“让晋君率领所有大臣悲伤地哀吊此事,然后就为此事祭祀天地鬼神,这样河流就会通畅,不会发生水灾了。”伯宗见晋君之后,果然这样对晋君说了,晋君照办之后河流果然通畅了。晋君问伯宗说:“你怎么知道这样做可以让河流通畅呢?”伯宗回答说是自己知道的。孔子听了此事之后说:“伯宗的后代不可能再有禄位了,窃取他人之善故。”后来,伯宗果然遇害,伯宗的官位也到此为止,后代果真再也没有禄位了。由这个公案可见,剽窃他人的一句话尚且有如此果报,更何况剽窃他人其它的大功劳呢?
晋朝的陈寿奉旨编写《三国志》时,对丁梁州说:“你如果能借我一千升米,我就为你父亲生前的事迹写上一笔。”丁梁州没有答应陈寿的要求,于是陈寿就没有将他父亲的事迹在《三国志》中作传。陈寿编写的这部三国史出来之后,受到了不少人的讥讽,他后来也遇害了,这是蔽人之善所得的恶报。
江阴有两个书生,负责修订县志。见到老县志中记载了两个节妇的事迹,平平无奇,于是就删掉了。城隍庙有个道士,夜里听到这两个节妇向城隍哭泣着控诉说:“我们一生苦苦守节,死后事迹记录在县志上,现在无端被人削去了。”城隍说:“这两个书生本来命中位登黄甲,享受禄位,现在既然蔽人节义,应该削去他们的禄位。”于是这两个妇女泣拜而去。
道士将此事告知这两个书生,他们并不以为然,并斥责道士说妄语。次年,他们果然没有考中,后来二人都愤怒抑郁而死。第五组恶:形人之丑,讦人之私。
“形人之丑”有两层意思,一是用言语在大众面前形容他人的丑态或丑行,二是用身体表演他人的丑态或丑行,例如在大众面前模仿他人的口吃、驼背或其它生理缺陷等。讦人之私,是指在大众面前指责别人已有或现有的不光彩之事。
形人之丑,讦人之私,或出于幸灾乐祸,或出于嫉妒,或出于想压制他人,总之,都是不希望他人获得安乐,希望他人活得不如自己。
佛陀告诉我们,外境都是自心的投射,就像梦心投射了梦境一样。有福之人,就会做好梦;无福之人,就会梦见诸多恶人恶事。凡夫不明白这个道理,误把外境当成与自己毫不相干之事,将“自他”对立起来,执著为是两个别别他体的存在。这实际上只是凡夫的二取执著所造成的一厢情愿的错觉,这个错觉永远改变不了万法唯心所现的事实。
所以,每当我们见到他人的丑态、听闻他人的丑事时,应该深深自责:“是我内心没有福了,自心才在外境上投射这样的事情。”就这样一遍遍训练,养成习惯。不应该像愚昧的凡夫一样,听闻他人丑事之时,内心立即就兴奋起来,仿佛中了头彩大奖一样。我们要一遍一遍提醒自己:“愿他人不快乐,就是愿自己不快乐;对他人幸灾乐祸,就是对自己幸灾乐祸;我加在别人身上的一切,实际上都是加在自己身上。”
说他人过失的后果是什么呢?就是,说一次自己的福报减损一次,说两次自己的福报减损两次,就这样,我们的福报在自己不断谈论他人的过失中,渐渐丧失殆尽了。其实,不用嘴上说出来,哪怕是内心想一次别人的不好,也会减损自己的福报。所以,智者应该参透此理,痛下决心,从此绝不谈论他人的过失,内心只持有“愿一切人获得安乐”的善心。
过去有个人叫刘仲辅,在新婚之夜有小偷入室,被刘公撞见,发现是自己所认识的人,刘公对小偷说:“我知道你是贫穷得没有办法了才出此下策。”于是拿了两个首饰交给小偷,并且说:“我不会对任何人提起此事的,你以后也不要再做这样的事情了。”然后就让小偷走了。后来夫人询问这个小偷的姓名,刘公说:“我已经承诺他不说,你以后也不要问了。”刘公离世时,有一个人,先前是无赖,后来开始学好了,穿着丧服,在刘公面前悲伤地哭泣,家人怀疑这个人就是当初刘公放走的小偷。刘公的孙子刘璲,后来做官做到尚书,死后皇上赐予谥号“庄襄”。
过去有一个叫席匡的人,有相面的人说他某年就会死。席匡很是忧愁,有一次遇到人谈论他人的闺门丑事,席匡面对此人,端坐而表情严肃,并且一言不发,谈论的人心生忏愧,于是就停止了,这件闺门丑事因此就没有被传播开来。到了相师预言说他要去世的那年,居然还安然无恙。后来,席匡做官做到了“台辅”的位置。古人说过:“在与他人的座谈之中,如果对面之人谈论他人的是非过失,自己就一人端坐,沉默不语,自然可以消除别人的谈论,这是在行不言之教。”像席匡,就是落实这句话的榜样。
过去有个聂从仪的人,喜欢嘲笑他人。别人只要有丑行,他一定编成诗赋歌谣,使这件丑事广泛传播开来,难以掩盖。因此,他破坏了不少人的婚姻,使许多妇女感到羞耻,让很多本来和睦的眷属,彼此产生了隔阂。后来,他因触犯法律被流放登州而死。
摘自《太上感应篇浅释》(明如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