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30年成果:创建经师评聘制度
发布时间:2023-10-25 04:11:02作者:佛缘网
盘点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30年成果:创建经师评聘制度
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以下简称“高级佛学院”)1987年9月1日成立,由时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十世班禅大师和中国佛教协会原会长赵朴初居士倡议,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在北京西黄寺创办。高级佛学院自建院以来,一直受到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与极大关怀,邓颖超、习仲勋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亲临学院成立大会,十世班禅大师曾亲自为学员授课,是中国藏传佛教的高等学府和“拓然巴”学衔唯一授予单位。30年来,高级佛学院于艰苦奋斗中开拓创新,于锐意拼搏中发展进步,在藏传佛教高素质僧才培养和学院软硬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9月8日,高级佛学院建院30周年纪念大会。陈卫国 摄成果一:创新藏传佛教僧才培养方式高级佛学院经历了两大历史性变革:一是高级佛学院成立,标志着藏传佛教僧才的教育培养方式由传统经院式教学转变为现代院校式教育,既继承藏传佛教优良传统,又吸收现代教育的新方法;二是藏传佛教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包容各教派的高级学衔制度在2004年创立并实施,标志着藏传佛教教育进入了规范统一的学衔教育的新阶段。截至今年8月,高级佛学院共培养学员1000余人次,其中活佛387人,“拓然巴”(佛学博士)148人,“智然巴”(佛学硕士)150人。2017年5月,高级佛学院高、中级学衔授予暨经师资格证书颁发仪式现场。陈卫国 摄成果二:建立起藏传佛教新的学衔制度2004年以来,高级佛学院以建立实施高级学衔制度为抓手,从最初每年开办一年学制班11名学员,到两年学制班26名学员,再到现在的三年学制班39名学员,经过14年的探索实践,逐步形成高级学衔班招生、教学、授衔工作的常态化。以高级佛学院学衔授予经验为基础,国家宗教事务局制定颁布了《藏传佛教学衔授予办法(试行)》,成为各藏语系佛学院学衔授予的根本遵循。寺庙学经班、省级佛学院和高级佛学院三级学衔有序衔接的梯级培养体系已基本形成。目前正在起草的《藏传佛教学衔授予办法实施细则(草稿)》,将对三级学衔培养体系起到更好地推动和促进作用。2017年学衔评定辩经考试经师资格辩经现场。贾华 摄成果三:创建经师评聘制度高级佛学院创建的适应现代学衔教育需要的宗教课经师评聘制度,是新的学衔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衔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满足了三级学衔的教学需求。2011年,学院在高级学衔评定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经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在藏语系佛学院中率先开展经师评聘,形成每两年开展一次经师评聘工作机制。已开展四届经师评聘工作,特聘加羊加措、嘎金·洛桑平措2人为特级经师,评定一级和二级经师90人,建立了一支高水平的经师队伍。修订完善的《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经师评定聘任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经师队伍建设,提高经师管理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以“西黄寺与藏传佛教文化”为主题的第二届黄寺论坛。成果四:探索并开创藏传佛教教义阐释新途径结合藏传佛教实际和社会热点,2011年以来成功举办6届“藏传佛教教义阐释工作研讨会”,建立了教义阐释工作机制,建立了一支以“拓然巴”和经师为主、能够结合时代需要进行阐释和著书立说的优秀僧才队伍。2013年研讨会编撰“珍爱生命”专集;2015年研讨会首次邀请到十一世班禅参加,并作“弘扬藏传佛教扬善抑恶、平等宽容、扶贫济苦等积极思想”主旨发言,社会各界反响热烈。2013年创办“黄寺论坛”,并成功举办三届。第二届论坛上针对社会上假“活佛”乱象,提出依法加强藏传佛教内地传教活动管理的倡议,获得一致认可和新闻媒体关注。成果五:建立三级学衔教材体系编制藏传佛教三级学衔教材体系建设项目,在成功申报并获中央批准立项后,藏传佛教界人士反响热烈,表示国家统一汇编藏传佛教各教派五部大论教材,功德无量。目前,高级佛学院牵头成立藏传佛教三级学衔教材编写委员会,人员组成涵盖本院和五省区佛学院,编制《三级学衔教材编写总体方案》《三级学衔专业课教材编写办法》,成立编写办公室和工作小组,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6所高校、机构的20位教授参与公共课教材编写工作,60余位专家参与评审工作,400余位宗教界人士参与宗教课教材编写工作,各教派知名格西、堪布40余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