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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因果不落宿命

发布时间:2023-01-07 18:57:43作者:佛缘网

  讲因果不落宿命

  佛门常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有人便以为这是宿命论。其实不然。讲因果报应,正是为了改造命运。因为,所谓命运,就是因果的相续,荣辱毁誉、成败得失,皆有其因。所谓幸福不是毛毛雨,不会自己从天上掉下来。因此,要得善果,要得健康、幸福、快乐,要得财富、智慧、长寿,必须先种善因,必须为其创造条件。因此,生死轮回有其原因,而解脱生死轮回也必须从因入手。因此,改善原因和条件,就是改造命运。因此,明了因果报应,正是为了改造命运。因此,佛家讲因果而又不落宿命。这正是佛家的善巧与智慧所在,这也是佛家对人类的最大贡献。试想,还有什么比改造自己与人类的命运更重要的事情呢?因此,佛陀先讲四谛,阐明人生之苦,分析苦之原因,发现灭苦之道,彻底改造命运。因此,讲因果,既意味着随缘,又意味着精进;既意味着逆来顺受、泰然处之,又意味着改造命运,顺受果报而又当下努力,耕耘未来。正是精进与随缘不二,顺受与能动不二。正如于晓非居士所说:在因上精进,在果上随缘。

  为什么要随缘?为什么要逆来顺受?为什么要泰然处之?因为是自己造的因果,当然要由自己来承担。所谓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为什么还可以改造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自己可再造善因善果,解脱痛苦、烦恼与不幸,走上快乐与智慧之路。那么,如何改善命运呢?佛家认为,要福慧双修。所谓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是修福,自净其意是修慧。因为,智慧就是清净心的起用。这就是学佛,这就是修行,这就是人生。

  为什么要福慧双修呢?正如一位法师所说,福与慧犹如水和鱼,要以福德之水养智慧之鱼。净空法师40余年学佛的历程便是明证。他40岁以后命运开始转变,得到大福报、大智慧,得到健康、长寿,正是遵循佛陀的教导,弘扬佛法,利益众生,造福社会的果报。明朝人袁了凡,以其一生的实践,验证了因果报应、命自我立、命由我造的真谛。因此,印光法师大力提倡学习《了凡四训》。

  印光法师在序文中说:“袁了凡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命自我立,福自我求。俾造物不能独擅其权。受持功过格,凡举心动念,及所言所行,善恶纤悉皆记。以期善日增而恶日减。初则善恶参杂。久则唯善无恶。故能转无福为有福,转不寿为长寿,转无子孙为多子孙。现生优入圣贤之域,报尽高登极乐之乡。行为世则,言为世法。彼既丈夫我亦尔,何可自轻而退屈。”

  净空法师阐发道:我们要扭转自己的命运,改造自己的体质,只要如法地做,快的,三个月就能办到。再慢,就是讲业障深重,三年一定见效,可见得不难。我们愿不愿意改造自己的命运?“福自我求”,那一个人不想求福呢?求得到求不到呢?答案是求得到。如果懂理论,懂方法,如理如法,便能自求多福。若不明道理,不懂方法,误以为初一、十五到庙里面去拜拜,烧几枝香,供养几根香蕉,福就来了,那有这种道理!真正的福报是什么?“心地清净”就是最大的福报,这是福德的根基。

  功过格一书,规定一切善恶行为,应得功过数量。了凡居士有耐心,天天记。不但他自己记,他的夫人也是如此。她不识字,用鹅毛管点朱砂,功点红的,过点黑的,她用这个办法去记。我们想想看,不识字的人,她也能修,也能改造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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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贤如周濂溪、朱晦菴、邵尧夫及韩魏公、苏文忠公、俱受持此功过格,信受奉行。这几位都是过去的大儒,韩魏公是韩琦(宋朝的宰相),苏文忠公是苏东坡,这些人都是这样来受持功过格,是我们要认真学习的。

  最初修的一定是善恶参杂,我们每天记下来的,有善有恶,混杂在一起。慢慢地善多恶少,几时做到“唯善无恶”,功过格一打开都是善没有过恶,只要做到这一天,命运就转变了。换句话说,三个月做到,三个月就转变;三年做到,三年就转变了。怎么转法呢?我们哪一天功过格一打开,只有善没有过了,从那一天开始,命就转过来了。袁了凡就是这样改造命运的。

  我们要回头来想想自己,是不是自暴自弃?如果不能效法前贤,就是自暴自弃。换一句话说,我们要不能在三年之内把命运改转过来,就是自暴自弃。

  讲因果而又不落宿命,改善命运的的理论基石,则是缘起论。佛陀在菩提树下,夜睹明星,证悟一切万有都是从因缘所生起的,没有一件事物能够例外;所以“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缘起性空,性空缘起”,就成为一条永久不变的定律;佛就叫这定律为“缘起”。

  缘起的人生宇宙,是一个处处关连的关系之网。如像花园里的一棵树,要靠种子水分土壤种种因缘,才能够生起存在,这叫“缘起”。其实生长这棵树的种子水土等“因缘”,本身还是要靠别的因缘;因缘又要靠因缘,这样推广开去,可以牵涉到一切万有。反过来说,这棵树可以培植风景,长大后木材可以砍来做家器,而家器又可以供人应用;由因缘所生的树,又可以做别的东西的因缘,推广开来说,物物相助,又可以关涉一切万有。万物助长于一物,一物又可以关连到万物,宇宙万有,就是这么样一个互相关连的关系之网。

  又如一个人的生存,小时要靠父母的养育,长大了要受学校的教育,还要靠朋友的帮助;衣食住行一切生活物资,要靠农人、工人、商人的供给;生存的保障,要靠国家的组织,军警的卫护。必须要有这种种的“因缘”,一个人才能够生存。同时,一个人也必然要尽他的智识能力,去替社会做事,给别人作“因缘”。“你种田,我织布,他盖房屋给人住”;人类是社会的动物,社会是群众分工合作的组合,它的相依共存缘起关系,是更明白的。所以,人生社会也是这么样的一个互相关连的缘起之网。

  万有都是缘起相关的,宇宙间没有一件事物,可以离开别的事物而单独存在;社会上也没有一个人,可以离开其他的人而单独存在的。个人既需要社会群众的助力才能够生存,也就应该贡献自己的能力给社会群众,去帮助别人的生存。“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一切来自群众,一切还归贡献给群众。不要把私人的利益看得太重,而忘记了我所依存的社会群众。而应该将个人融化在社会群众中,去为社会群众服务谋福利,明白缘起的道理,才能真正的“无我为人”,互助合作。

  “业”这个字,就是行为或造作的意思。凡是有意向的任何行为,出自身口意的,都可以叫做业。一般人所说的,一切善或恶的行为,都可以构成业。换句话说,业可以解作道德或不道德的意志力,即一切意志力的动作反应,或结果。“业”这个字也可解释为因果。

  “业”既是意志力的反应,那么,由意志力造作的善恶诸业,这些业的种子,都藏在阿赖耶识中,种子遇缘会现行的,到现行时果报分明,一定善因得善果,恶因得恶果,即所谓业力不灭的因果律。《杂阿含经》说:

  “你所播下的种子,

  你便由此收到同样的果子;

  作善的人收到善的,

  作恶的人收到恶的;

  播出来的是什么种子,

  你便尝到什么果子。”

  上面说的正是业力的因果律,是人人自作自受,谁也不能代替。你有了这个结果,就是那个因种而来。好比种子生出了果子,果子就是从那种子而来。这正是因果不昧,果一定是从因中的种子,开花结成的。

  佛陀教人信业力,信因果,依业力的因果律说业报有三时业:(一)顺现受业,即现生造业,而现生就受果报。(二)顺次受业,即现生造业,而次生受果报。 (三)顺后受业,即现生造业,而二生或多生后受果报,这就是从过现未三世,说明因果是不会消灭的。如是因得如是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就是业力因果律的定理,谁也不能逃避。只有把握纯正的意志力,使行为纯善,有慈爱、容忍、宽恕、不争、不执的美德,向利他的善业去努力,幸福的花果才能成熟。。

  因缘生万法,是佛法中重要的理论,由于因缘,而说果报。因是事物的本源,缘是一种助力或条件,果报是后来的结局。由因得果,全是缘的力量助成,所以缘对于因的关系之重要,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缘,是指一切事物之间生起一种互相交涉的关系。佛教把这些关系加以研究分析,可以心、色二法分别论之。心法依四缘生起:一、因缘,亦名亲因缘,即自心中业识的种子,彼为成熟心法之主因,故名亲因缘。二、无间缘,亦名等无间缘,即众生攀缘的心、前念、后念接续不断,故名无间缘。三、所缘缘,指众生心念所攀缘的对象,经云:“心本不生,因境有”,故一切外境皆为所缘之缘。四、增上缘,除前三种缘外,其他所有增加上去的力量,皆名增上缘。此四缘生法,譬如会抽烟的人,想抽烟是出于自心中习气的种子,即是亲因缘;抽烟的欲念不断即是无间缘;得遇见了香烟即是所缘缘;烟瘾大发即是增上缘;此四缘成熟了抽烟的行为。色法依二缘生起:一、亲因缘,比如一粒椰种具有能生椰树为因,是最有亲切的关系名亲因缘。二、增上缘,比如肥沃的泥土以及阳光、空气、温度、水份等等帮助椰种发育长大的助力,名增上缘。世间一切诸法的生起都离不了这四缘的关系。

  果报的“果”研究起来,也可分成现果、来果、后果的三种。所做的善恶之因,在现在这一生成熟招果的叫做现果;在来生成熟的,叫做来果;在后后多生成熟的,叫做后果。这是从三世的时间上,说明因果是每一事一物生长和成功的必然性,有如是因,招如是果,其间关系虽极复杂,而是有条不紊,毫厘无差的。同时果报所以有现生成熟的,有来生成熟的,有后生成熟的,其原因约有二种:一是因的力量有迟早,如一粒瓜种和一粒桃种同时种在地下,瓜种当年生成可结瓜果,而桃核出生,须经三四年才能结桃;二是缘的力量有强弱,如四缘并进,条件具备,成熟自然早些,否则助缘只有一种两种,力不充足,或因土壤不良,或因阳光不够,空气缺乏,那末这瓜或桃的成熟,自然又要延迟了。

  有些人不明白因缘果报的定理,就怀疑因果倘是可靠的,如何眼见世间许多做善的好人,不得好死,或受苦报?而那些做恶的坏人,反而晨夕享乐,过着很富裕自在的生活呢?这道理凭三世因果的眼光看来,是很简单的,即好人今生受苦报,因他过去所种的恶因,今已缘熟,须先受苦果;而今生虽然做好事,善因薄弱,善缘未熟,要待来生,才受好果。反之,恶人做恶反得好报,亦是这个道理,因他前生种的好因已熟,先享福报,今生所造的恶因,业缘未熟,苦报还在来生,任他怎样也逃不了的。“因果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这话是值得我们玩味的。

  因果的定律还有两个要点:一是因果不会消灭,除非你不做因,如果做了,不论好恶,种子永留识中,不会坏灭,遇缘便起现行,招受果报,如果做了恶因,要想不受恶报,那是没有办法的;要想有办法,唯有修习佛法,求生净土,断尽三界烦恼,成就佛果,方可免除轮回受报的痛苦。二是善恶不相抵销,已种恶因,分受其报,不可以为再做点好事,就可把这应得之罪抵销去。不过多做善事,多增善缘,使恶报由重转轻,所谓“重报轻受”,这是有可能的;同时由于善缘增多,恶缘渐减,也是使善果速疾成熟的最好办法。可见欲从好的因缘,得到好的果报,人生在世,多做善事,还是极为需要的。

  因果报应,命自我立,是真是假,我们不妨亲自试验,所谓事实胜于雄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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