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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藏碎金·持戒门

发布时间:2023-11-20 04:09:40作者:佛缘网

  《佛说四十二章经》  人以爱欲交错,心中浊兴,故不见道。汝等沙门,当舍爱欲,爱欲垢尽,道可见矣。(第十六章)

  佛言:爱欲莫甚于色,色之为欲,其大无外。赖有一矣,若使二同,普天之人,无能为道者矣。(第二十四章)

  天神献玉女于佛,欲坏佛意。佛言:革囊众秽,尔来何为?去!吾不用。天神愈敬。(第二十六章)

  《佛遗教经》  若人能持净戒,是则能有善法;若无净戒,诸善功德皆不得生,是故当知戒为第一安隐功德住处。

  当制五根,勿令放逸,入于五欲。……若纵五根,非唯五欲将无涯畔,不可制也,亦如恶马,不以辔制,将当牵人堕于坑坎。如被劫贼,苦止一世,五根贼祸,殃及累世,为害甚重,不可不慎,是故智者制而不随。

  此五根者,心为其主,是故汝等,当好制心。心之可畏,甚于毒蛇、恶兽、怨贼、大火越逸,未足喻也。……譬如狂象无钩,猿猴得树,腾跃踔踯,难可禁制。当急挫之,无令放逸。纵此心者,丧人善事,制之一处,无事不办。是故比丘,当勤精进,折伏汝心。

  当知多欲之人,多求利故,苦恼亦多。少欲之人,无求无欲,则无此患。

  若欲脱诸苦恼,当观知足。知足之法,即是富乐安隐之处。知足之人,虽卧地上,犹为安乐。不知足者,虽处天堂,亦不称意。不知足者,虽富而贫。知足之人,虽贫而富。不知足者,常为五欲所牵,为知足者之所怜愍。

  汝等比丘,欲求寂静无为乐,当离愦闹,独处闲居。……若乐众者,则受众恼。譬如大树,众鸟集之,则有枯折之患。世间缚著,没于众苦,譬如老象溺泥,不能自出。

  汝等比丘,种种戏论,其心则乱。……是故比丘,当急舍离乱心戏论。若汝欲得寂灭乐者,唯当善灭戏论之患。

  《八大人觉经》  第二觉知,多欲为苦。生死疲劳,从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  第三觉知,心无厌足,惟得多求,增长罪恶。菩萨不尔,常念知足,安贫守道,惟慧是业。  第七觉悟,五欲过患。虽为俗人,不染世乐。常念三衣,瓦钵法器。志愿出家,守道清白,梵行高远,慈悲一切。

  《优婆塞戒经》  闻三恶苦,心生怖畏,身毛皆竖,涕泣横流,坚持斋戒,乃至小罪,不敢毁犯,当知是人,得解脱分法。(解脱品第四)

  人有五事,现在不能增长财命。何等为五:一者乐杀;二者乐盗;三者邪淫;四者妄语;五者饮酒。(受戒品第十四)

  优婆塞戒至菩萨戒,能为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初地根基,是名庄严。既受戒已,得人天乐,是名自利。既受戒已,施诸众生,无恐无畏;咸令一切,离苦获安,是名利他。(六波罗蜜品第十八)

  如人病重,要须众药,和合治之,若少一种,则不能治。何以故?其病重故。一切众生,亦复如是。具诸恶故,要须众戒,然后治之,若少一戒,则不能治。(业品第二十四)

  《大宝积经》  在家菩萨应受善戒。彼应不杀,放舍刀杖,不杀一切诸众生等,不恼一切,常行慈心。彼应不盗,自财知足,于他财物不生希望,乃至草叶,不与不取。离彼邪淫,夫妻自足,不希他人。应离忘语,如说如作,不诳于他,先思而行。随所见闻,如实而说,宁舍身命,终不妄语。彼应离酒,不醉不乱,不自轻躁,亦不嘲哗。(郁伽长者会)

  《大乘理趣六波罗密多经》  汝应持戒。汝若不持,汝口虽说,自耳不闻,如是种种被他讥毁,何能劝人守护净戒。以是当知,先自检身,离诸放逸,坚持净戒,然后为人说正法要,有情闻已,便能信受。

  《法句经》  不当粗言 言当畏报 恶往祸来 刀杖归躯  人不持戒 滋蔓如藤 逞情极欲 恶行日增  恶行危身 愚以为易 善最安身 愚以为难  行恶得恶 如种苦种 恶自受罪 善自受福  诸恶莫作 众善奉行 自净其意 是诸佛教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    若有上根求净戒  发大精进心无退      悲泪泣血常精恳  哀感遍身皆血现      系念十方三宝所  并余六道诸众生    长跪合掌心不辞  发露洗心求忏悔  ……唯愿诸佛大慈尊  哀愍护念如一子    一忏不复造诸罪  三世如来当证明    如是勇猛忏悔者  名为上品求净戒  ……涤除罪障净六根  施我菩萨三聚戒    我愿坚持不退转  精修度脱苦众生                    (报恩品第二下)

  《梵网经》  大众心谛信,汝是当成佛,我是已成佛,常作如是信,戒品已具足。一切有心者,皆应摄佛戒,即入诸佛位。

  佛言:若佛子,若自杀,教人杀,方便杀,赞叹杀,见作随喜,乃至咒杀。杀因、杀缘、杀法、杀法、杀业。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是菩萨应起常住慈悲心,孝顺心,方便救护一切众生。而反自恣心快意杀生者,是菩萨波罗夷罪。(第一杀戒)

  若佛子,自盗,教人盗,方便盗,咒盗。盗因、盗缘、盗法、盗业。乃至鬼神、有主、劫贼物,一切财物,一针一草,不得故盗。而菩萨应生佛性孝顺心,慈悲心,常助一切人生福生乐。而反更盗人财物者,是菩萨波罗夷罪。(第二盗戒)

  若佛子,自淫,教人淫,乃至一切女人,不得故淫。淫因、淫缘、淫法、淫业。乃至畜生女,诸天鬼神女,及非道行淫。而菩萨应生孝顺心,救度一切众生,净法与人。而反更起一切人淫,不择畜生,乃至母子、姐妹、六亲行淫,无慈悲心者,是菩萨波罗夷罪。(第三淫戒)

  若佛子,自妄语,教人妄语,方便妄语。妄语因、妄语缘、妄语法、妄语业。乃至不见言见,见言不见,身心妄语。而菩萨常生正语正见,亦生一切众生正语正见。而反更起一切众生邪语、邪见、邪业者,是菩萨波罗夷罪。(第四妄语戒)

  若佛子,自酤酒,教人酤酒。酤酒因、酤酒缘、酤酒法、酤酒业。一切酒不得酤,是酒起罪因缘。而菩萨应生一切众生明达之慧,而反更生一切众生颠倒之心者,是菩萨波罗夷罪。(第五酤洒戒)

  若佛子,口自说出家在家菩萨、比丘、比丘尼罪过,教人说罪过。罪过因、罪过缘、罪过法、罪过业。而菩萨闻外道恶人及二乘恶人,说佛法中非法非律,常生慈心,教化是恶人辈,令生大乘善信。而菩萨反更自说佛法中罪过者,是菩萨波罗夷罪。(第六说四众过戒)

  若佛子,自赞毁他,亦教人自赞毁他。毁他因、毁他缘、毁他法、毁他业。而菩萨应代一切众生受加毁辱,恶事向自己,好事与他人。若自赞己德,隐他人好事,令他受毁者,是菩萨波罗夷罪。(第七自赞毁他戒)

  若佛子,自悭教人悭。悭因、悭缘、悭法、悭业。而菩萨见一切贫穷人来乞者,随前人所需,一切给予。而菩萨以恶心、瞋心,乃至不施一钱、一针、一草。有求法者,不为说一句、一偈、一微尘许法。而反更骂辱者,是菩萨波罗夷罪。(第八悭惜加毁戒)

  若佛子,自瞋,教人瞋。瞋因、瞋缘、瞋法、瞋业。而菩萨应生一切众生善根无诤之事,常生慈悲心,孝顺心。而反更于一切众生中,乃至于非众生中,以恶口骂辱,加以手打,及以刀杖,意犹不息;前人求悔,善言忏谢,犹瞋不解者,是菩萨波罗夷罪。(第九瞋心不受悔戒)

  若佛子,自谤三宝,教人谤三宝。谤因、谤缘、谤法、谤业。而菩萨见外道及以恶人,一言谤佛音声,如三百矛刺心,况口自谤,不生信心,孝顺心。而反更助恶人、邪见人谤者,是菩萨波罗夷罪。(第十谤三宝戒)

  是故诸佛子,宜发大勇猛,于诸佛净戒,护持如明珠。(菩萨戒本)

  《大佛顶首楞严经》  我以执身,身得自在,次第执心,心得通达。然后身心,一切通利,斯为第一。(卷五优波离身识)

  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尘不可出。……若不断淫修禅定者,如蒸砂石,欲其成饭,经百千劫,只名热砂。

  又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杀,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杀心不除,尘不可出。……若不断杀,修禅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声大叫,求人不闻,此等名为欲隐弥露。

  又复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偷,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偷心不除,尘不可出……若不断偷,修禅定身,譬如有人,水灌漏巵,欲求其满,纵经尘劫,终无平复。

  如是世界六道众生,虽则身心无杀盗淫,三行已圆,若大妄语,即三摩地不得清净,成爱见魔,失如来种,所谓未得谓得,未语言证。……若不断其大妄语者,如刻人粪,为栴檀形,欲求香气,无有是处。(卷六)

  《妙法莲花经》  文殊师利:又菩萨摩诃萨,不应于女人身,取能生欲想相,而为说法。亦不乐见。若入他家,不与小女、处女、寡女等共语;亦复不近五种不男之人,以为亲厚。不独入他家。若有因缘须独入时,但一心念佛。

若为女人说法,不露齿笑,不现胸臆,乃至为法犹不亲厚,况复余事。(安乐行品第十四)

  《大般涅槃经》  善男子:从今日始,不听声闻弟子食肉。若受檀越信施之时,应观是食如子肉想。迦叶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云何如来不听食肉。善男子:夫食肉者,断大慈种。(如来性品第四之一)

  众生若不护持禁戒,云何当得见于佛性。一切众生虽有佛性,要因持戒然后乃见。因见佛性,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如来性品第四之四)

  戒能永断一切恶业及三恶道;能疗恶病,犹如药树;戒是生死险道资粮;戒是摧结恶贼铠杖;戒是灭结毒蛇良咒;戒是度恶业行桥梁。若有不能如是观者,名不修戒。(师子吼菩萨品第十一之六)

  《楞伽经卷四》  曾悉为亲属 鄙秽不净杂 不净所生长 闻气悉恐怖  一切肉与葱 及诸韭蒜等 种种放逸酒 修行常远离……  由食生放逸 放逸生诸觉 从觉生贪欲 生死不解脱  为利杀众生 以财纲诸肉 二俱是恶业 死随叫呼狱……  若食诸血肉 众生悉恐怖 是故修行者 慈心不食肉  食肉无慈慧 永背正解脱 及违圣表相 是故不应食              (一切佛语心品之四)

  《大方广佛华严经》

  若得五欲 当愿众生 拔除欲箭 究竟安稳  学受戒时 当愿众生 善学于戒 不作众恶  洗涤形秽 当愿众生 清净调柔 毕竟无垢  得粗涩食 当愿众生 心无染著 绝世贪爱                 (净行品)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  罪不罪不可得故,具足尸罗波罗密。

  《大乘起信论》  云何修持戒门,所谓不杀、不盗、不淫、不两舌、不恶口、不妄言、不绮语,远离贪嫉、欺诈、谄曲、瞋恚、邪见。若出家者,为折伏烦恼故,亦应远离愦闹,常处寂静,修习少欲知足头陀等行。乃至小罪,心生怖畏,惭愧改悔。不得轻于如来所制禁戒。当护讥嫌,不令众生妄起过罪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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